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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吸引更多外资企业来华投资兴业,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保驾护航。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为76.69分,较2016年提升4.31分。相关专家表示,社会满意度的不断提升,一方面表明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另一方面,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推动我国向创新强国迈进的重大举措。
有效规避多头管理
事实上,针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分散的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系列政策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1998年,原中国专利局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并划入原国务院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职能;2004年,国务院成立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2009年,建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这些举措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跨部门整合作用,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因多头管理导致的效率低下、规则不一等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认为,此次知识产权机构改革合三为一,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有效地改变了过去知识产权多头管理的历史局面。”大连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借鉴国际上知识产权统一行政管理的有益经验,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优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形成监管合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此次机构改革在纵向上,有利于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在横向上,有利于发挥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组合效应,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
对此,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黄武双认为,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在对外谈判时形成政府管理资源的合力,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按照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也是其重要职能之一。
执法形成有力拳头
“过去,不仅行政管理分散化严重,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也难以形成一个拳头。”韩秀成表示,政出多门的执法模式既存在职能交叉、部门间相互推诿的情况,也徒增创新主体的维权成本。他以景德镇瓷器为例,近20年来在世界各地借景德镇之名销售瓷器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侵犯了景德镇瓷器的知识产权。一件山寨瓷器往往涉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种侵权行为,因此权利人不得不向多个执法部门求助,经历多个程序,大大增加了时间和金钱成本。“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改变现有执法局面,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维权服务,加大对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韩秀成说。
“我们要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指导专利商标综合执法,更好地打击各类侵权行为。”申长雨介绍说,按照中央改革的决定,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能有: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特别是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商标、专利的行政执法;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
在韩秀成看来,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在统一执法力量上下功夫,在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上作文章,不断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鼓励中外企业开展正常的技术交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组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够整合资源、提高执法效率,有利于充分释放知识产权促进市场竞争和构建有序竞争环境的潜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黄武双说。
涉外知识产权谈判系重点
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站在新的起点上,也将面临诸多新的挑战。陶鑫良指出,如何“指导商标、专利的行政执法”和如何“按照分工开展对外知识产权谈判”,前者涉及市场监管总局系统内特别是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的分工与合作,后者涉及与国务院其他部门的分工合作。这些是新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工作重心。
黄武双则认为,专利与商标申请、注册量迅速飙升的问题,行政执法措施与司法保护之间平衡的问题,国际贸易摩擦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都将为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带来新的挑战。对此,他建议,一方面在设立协作审查中心、增加审查人员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手段提供商标标识比对、提高专利申请审查效率;另一方面利用各种渠道收集信息,提前预判国际贸易中可能凸显的知识产权重大问题,并设专项课题召集合适的专家开展研究。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刘海波表示,重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构建新型保护体系、应对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等方面都面临着挑战。因此,必须加快形成涵盖授权确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各个环节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专业能力建设。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成立了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制定了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新组建知识产权局各项工作。4月20日,划入机构、编制和人员的转隶工作已按期完成。
“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坚持做到改革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有机衔接,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受理审批等业务工作都保持正常有序开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的既定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各项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司长张志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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