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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今天对外发布“关于2018年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前期公用企业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把其他公共服务行业的经营者一并纳入整治范围,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机关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公共服务行业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人士介绍,自2016年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以来,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认真履职,严厉查处重点领域公用企业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7年底,各地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查处违法案件1447起,罚没金额3.55亿元,退赔多收费用及减少消费者、经营者损失7.15亿元。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些行业公用企业的公平竞争意识仍然淡漠,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顽疾”仍然突出,一些行业、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和行政垄断密切相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业壁垒、分割市场的现象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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