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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作者:谭乃文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判员
引言
发布朋友圈——上传有趣的图文、点赞精彩的内容、转发认同的观点、分享有益的知识,已成为时下最主流的社交方式。但你知道吗?在拇指按动之间,稍不留神也有可能触及侵权的“雷区”。来看看几类常见的朋友圈侵权吧!
发布他人图片 你经过授权了吗?
很多人遇到好玩好看的网络图片都会随手保留,包括摄影照片,也包括动漫美术作品。这些图片往往不知来源、不知作者,在发布朋友圈时也就随意上传了。殊不知,一张小小的图片也可能引发著作权侵权风险。
其实,很多网上的图片都是具有著作权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擅自在网络上传播其作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在网络上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未经许可随意上传,属于侵犯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畴,在没有其他法定理由的情况下,可能构成侵权。
法官提示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摄影师和动漫原创作者通过提起知识产权诉讼的方式积极维权并获得赔偿。对于“指尖一族”,在上传图片发布朋友圈的时候应当做到:
不明来源的图片尽量不上传;
发布他人图片应取得权利人授权;
合理使用他人图片要注明作者和出处;
收到侵权通知要及时删除。
公众号吐槽 影响他人名誉了吗?
近年来,微信公众号、知乎等互联网自媒体异军突起。然而,不同于传统媒体较为严格的发布监管模式,自媒体往往缺乏事前的监管,涉自媒体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其中,企业公众号在网上随意吐槽不仅可能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诋毁。
某公司从事留学中介服务,为宣传推广开设了微信公众号。该公司在推送的一篇文章中称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另一公司“抄袭狗”“做贼心虚”“坑骗客户”。该文章阅读量较大,亦被广泛转发。双方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最终,法院认定某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官提示
很多企业在经营自媒体微信号以及发布朋友圈时,可能因发布不当内容而侵害到他人合法权益。
微信公众号运营者,发布信息需提高注意义务,杜绝发表不实言论、进行商业诋毁或不正当竞争。
被侵权的公司及个人应提高自我保护及维权意识,注意保留证据,必要时借助专业机构通过公证流程、可信时间戳等方式进行举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微商,你合法使用他人商标了吗?
活跃在微信朋友圈中的微商,常常以图文并茂的营销方式进行商业推广、引人眼球。然而,微商推广要注意,对于注册商标的使用须符合法律规定。
小王是一位全职妈妈,闲暇之余做起了微商,在朋友圈销售某品牌化妆品。她精心拍摄了带有该品牌商标标识的商品图片发布在朋友圈。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第一桶金还没赚到,小王却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该品牌企业主张,该公司对商标享有注册权,其从未许可小王销售相关产品,小王未经公司同意在微信朋友圈销售的行为侵犯了商标权。庭审中,小王无法证明所销售化妆品的合法来源,且经过鉴定,其销售的商品并非正品。最终,法院判决小王的行为侵害了商标权,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官提示
《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事微商,一是要坚持诚信无欺,做到正规渠道进货,二是要保留好相关凭证,以备必要时说明商品的合法来源。
结语
朋友圈丰富了你我的生活,拉近了彼此的关系,既是自我展示的社交平台,也是充满商机的创业高地。在享受各种便利的同时,我们要提高法律意识,规避侵权风险,共同营造守法诚信、良好和谐的“圈儿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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