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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官再添乱!裁定中国法院对三星销售禁令无效

发布时间:2018-04-18 来源:天天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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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1日,华为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诉三星侵犯知识产权案一审宣判公开宣判,法院宣判三星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允诺销售等方式侵害华为专利权,华为一审胜诉。如不服本判决,三星方面可依法上诉。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考虑到本案的专利为 4G 标准必要专利,在停止侵权问题上和非标准必要专利不同。在本院责令被告方承担停止侵权的判决生效后,华为和三星仍可以进行标准必要专利交叉许可谈判,如果华为和三星达成标准必要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或经华为同意,不执行本院停止侵权的判项,应予准许。

然而,近日美国一位法官的裁定又给这一事件添加了些许变数。美国地方法院法官奥瑞克(William H. Orrick)裁定,三星电子可以继续在中国生产并销售智能手机。

奥瑞克表示,华为和三星双方在旧金山还有一场诉讼,在旧金山法庭作出判决前,深圳中院的裁决不能生效。

奥瑞克在裁决书中称:“中国法院之前的裁决,会让当前正在旧金山法院进行的‘违反合约案’变得毫无意义,该期间内对三星在中国市场的运营会造成极大风险。”

对此,华为在旧金山的律师贝廷格(Michael J. Bettinger)暂未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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