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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近日,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锐风电、*ST锐电)与美国超导公司(下称美国超导、超导公司)之间的诉讼案有了最新进展,华锐风电涉嫌电信诈骗、窃取商业秘密及共谋罪的三项罪名成立。
前几日,《华尔街日报》曾报道称,ST华锐被指控剽窃美国超导技术面临联邦诉讼,如罪名成立,该公司最高可面48亿美元罚单。ST华锐发布公告称与事实不符。同日,上交所就有关诉讼事项向ST华锐发去问询函,ST华锐于10日早间申请紧急停牌一天。ST华锐在1月10日的公告中表示,未收到任何一家美国法院送达的与该事项相关的任何司法文书。目前正就相关司法文件送达的有效性问题,正在司法程序中,尚无最终结果。
1月25日,华锐风电称,当日凌晨收到美国律师邮件通知,陪审团就该刑事案件诉讼达成一致决议,认为上述罪名成立。
法院预计将于6月4日作出判决。根据《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如果法院判决被告有罪,一般会在有罪判决作出后进行下一步量刑审判。量刑后,法院出具判决书。被告可以在收到判决后十四天内提出上诉,上诉后一般需要18—24个月作出判决。
而针对该陪审团决议,ST华锐表示,已做好充分应对准备,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利益,运用法律手段严格捍卫公司合法权益,保护公司中小股东权益。
截至发稿时,ST华锐股价下跌3.92%至1.47元。
公开信息显示,美国超导公司是一家能源科技公司,位于马萨诸塞州。在风力发电市场,该公司通过能源电子产品和工程以及支持服务,帮助制造商生产具有高度竞争力的风力涡轮机。
华锐风电成立不久后,开始与美国超导合作。彼时,超导公司向华锐风电提供风机设计和技术服务,同时为华锐数千台风机提供电控核心部件和控制软件。两者合作期间,华锐风电成长为世界第二的风机制造商。但从2011年开始,双方关系急转直下。
2011年9月起,美国超导在中国发起了多起针对ST华锐的诉讼,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的采购合同争议仲裁案,后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侵犯软件著作权诉讼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相关诉讼等。
美国超导表示,2011年3月,ST华锐拒收按约定发运的货物,导致该公司业务受影响,股价骤降;同年6月,该公司发现ST华锐存在知识产权盗窃迹象。
ST华锐当时对此回应称,因美国超导供应的产品在技术、质量方面均未达到合同要求,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暂停接收不合格货物并暂停支付已收不合格货物的货款,并于2011年10月13日向美国超导发出了《终止合同通知》。
ST华锐与美国超导存在多起境内外纠纷。截至目前,相关案件共计6起,其中国内5起,国外1起。根据2017年三季度报告,包括与美国超导的诉讼纠纷在内,ST华锐目前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多达14项,此外,未达到披露标准但涉诉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诉讼、仲裁事项还有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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