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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市场行为监管,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着力提升企业对商业秘密的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推进我市“三名”工程和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商业秘密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坚持职能部门行政指导与企业自主自律相结合、监管执法与制度建设两手抓的原则,着力培育商业秘密优势企业,切实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加快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商业秘密保护新格局,为我市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 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在全市300家相关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系点,创建20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企业内部的商业秘密运用、保护和管理机制初步形成,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政府职能部门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发案率显著降低;商业秘密保护的社会化宣传面覆盖更广,社会公众的参与度、知晓度有效提高。
三、 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调研。结合本地产业状况,采取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掌握全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研究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及产生的影响,分析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的诉求,探索商业秘密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精心指导企业健全保护制度。选择一批大中型商业秘密保护相对比较迫切和商业秘密被侵犯的企业,通过行政指导方式,帮助和辅导企业界定商业秘密范围,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机构,规范员工保密行为,制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组织开展培训讲座、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全面提升企业的认知水平和护密维权意识。
(三)着力构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健全块状经济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体系,在全市科技创新型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系点,同时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创建,以点带面,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到2015年底,在全市100家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系点,创建5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到2016年底,在全市200家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系点,创建10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到2017年底,在全市300家企业设立护密维权联系点,创建20个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
(四)严厉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根据商业秘密权利人的投诉,扩展案源信息,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和《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对侵犯企业技术发明、新工艺、客户信息、产品配方等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建立健全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健全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共享优势、相互配合的协作工作机制,建立信息互通、定期通报、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和案件移交、移送等制度,切实形成合力,提升执法效能。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联合执法;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和优势,协助相关部门拓展案源线索,及时侦办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科技部门要在认定商业秘密的属性和侵权行为的特征等方面发挥优势作用;人力社保部门要做好对企业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就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指导工作。
(六)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舆论氛围。搭建工作交流平台,广泛开展理论研讨、经验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编印法制宣传资料,收集、整理企业在保护技术秘密方面的经验做法,为企业提供典型指引。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安全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任务。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加强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认真抓实抓好,切实为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服务和保障。
(二)强化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联合宣传、联手执法、案件移送、信息通报、协作责任等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公安、科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做好“护密维权”工作。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办案制度,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维护企业商业秘密。要不断完善企业商业秘密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巡查、回访等日常监管手段,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要积极探索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方法和措施,及时研究商业秘密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使商业秘密保护成为服务企业发展的有效抓手。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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