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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标字[2002]第234号
各商标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文件格式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启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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