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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源集团与云南香格里拉卡瓦格博饮用水公司因商标使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日前有了新的进展。
根据汇源果汁发布的公告显示,其全资附属公司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以云南卡瓦格博违反合约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终止合作协议。而最新消息显示,该案件将于8月9日在北京密云法院开庭审理。
对于汇源方面诉讼要求,作为本次事件另外一个当事方的云南卡瓦格博公司的态度截然不同,指责汇源“涉嫌商标授权欺诈”。
近日,云南卡瓦格博公司董事局主席祝强曾公开向媒体表示,甲方北京汇源饮用水公司经考察同意授权乙方卡瓦格博公司使用“汇源”品牌生产、销售饮用水系列产品,包括桶装水、瓶装水、袋装水等。双方于2011年7月15日签署合作协议,而汇源集团总经理朱胜彪是此次合作的主导者。
据媒体报道,在获得商标使用授权后,云南卡瓦格博公司开始引进设备筹备生产“汇源六分子水”。据祝强介绍,到2012年3月,卡瓦格博公司为生产“汇源六分子水”已投入200万元。正当卡瓦格博公司开始大批量生产汇源品牌系列饮用水时,汇源方面却称,卡瓦格博公司不得进行汇源品牌水的生产和销售,导致卡瓦格博公司损失约1120万元。
不过,对于这一切,汇源公司在一则澄清声明中表示,该公司称其与云南卡瓦格博公司不存在商标授权协议。但该公司坦承,该公司与云南卡瓦格博公司就双方在2011年7月15日订立过合作协议。
汇源介绍,合作协议列明双方共同发展汇源品牌的饮用水业务,但并无就任何“汇源”商标的特许使用权达成协议。汇源还指责,云南卡瓦格博并未按合作协议履行若干付款责任,因此,汇源饮用水有权终止协议而毋须对云南卡瓦格博作出任何赔偿。
对于这一案件发展方向,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铭律师表示,“汇源”的商标权在汇源集团,这一案件首先要看汇源集团方面是否授权其旗下的汇源饮用水公司作出商标授权、许可的权利。如果汇源饮用水公司无权作出商标授权,那么这个协议肯定是不成立。
此外,刘铭还认为需要根据庭审当天提供的证据来证明合同中是否涉及商标许可的条款,以及这样一份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
对于这100万的资金的流向,汇源集团公关部相关负责人以涉及诉讼问题,上市公司不方便透露为由拒绝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采访要求。
对此,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强调,祝强说辞中的这100万需要查看其资金流向,需要确认王树平的账户属于他的私人账户还是汇源认可的一个账户。如果汇源认可,那就属于合约金;如果只是私人账户,汇源不认可的话,那汇源可以状告祝强违约。
徐新明认为,如果双方正常签了合同,合同生效的话,争论点就在于这100万是否是履行合同的行为,如果履行会对卡瓦格博有利,反之对汇源有利。
尽管汇源方面表示,诉讼结果不会对该集团的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但刘铭认为该案件还是存在变数,面对这么仓促的诉讼,卡瓦博格方面有可能拉长庭审时间。
“这一类型案件的审理一般需要6个月,如果卡瓦格博公司公司想拉长时间,可以向商标评估委员会申请汇源集团商标无效,这样该案件会终止审理,先审理商标是否有效问题。”刘铭解释道。
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打持久战的策略是会对汇源集团的短期业务造成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意义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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