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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知识产权局计划修订版权法令扩大版权法庭权限

发布时间:2008-02-14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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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联合早报网消息,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简称IPOS)计划修订版权法令中有关版权法庭(Copyright Tribunal)权限的条文,扩大版权法庭在这数码时代的执法能力,以便在保障版权拥有者权益的同时,也确保人们能够以合理的费用,使用像音乐作品或录像短片等版权作品。

  版权法庭是因版权法令而成立的行政法庭,负责化解版权拥有者和版权作品使用者之间的纠纷。拟议中的法令修改,主要是为了赋予版权法庭更大权力,对各类版权作品的版权税或版权执照纠纷进行聆讯和研判。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有意修改法令,以增加版权法庭聆讯委员会人数,以及允许版权法庭委任多达两名副总裁。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指出,问题在于目前版权法庭的“执法权力有限”,这导致版权法庭“在平衡版权拥有者以及确保版权作品使用者的权益方面,很难扮演有效的角色”。该局还指出,以公开放映影片或复制影片为例,要是放映这类版权作品的娱乐场所业者,因不满版权税或执照费不合理而跟版权拥有者起纠纷,业者无法入禀版权法庭要求它介入进行裁决。

  版权法庭只是有权针对一些指定的版权执照纠纷进行裁决。根据版权法令,那些在电缆节目中放映的文学、戏剧和音乐作品,唱片中使用的音乐作品,以及教育机构复印的版权资料,版权法庭有权裁决版权作品使用者所需支付的版权税或执照费。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指出,随着科技日新月异,当局希望能征询公众的意见修改法令,以便让商业和个人用户能更好地根据各自的需求,使用版权作品。

  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将从2月11日起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活动,邀请人们上知识产权局网站(www.ipos.gov.sg)针对法令修改的计划提出他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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