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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报》就《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有关问题采访徐新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0-10-22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孟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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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中关于海关可以不经法庭指令或者权利人申请,直接在海关扣押假冒产品或盗版产品的条款成为最大亮点。
        几经周折,由美、英、日等40多个国家共同协议产生的《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终于现出了庐山真面目。其中,协议中关于海关可以不经法庭指令或者权利人申请,直接在海关扣押假冒产品或盗版产品的条款成为最大亮点。
    
        据介绍,日前,在日本东京结束的协议第11轮,也是最后一轮谈判上,日本、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韩国、新加坡、墨西哥以及摩洛哥等40余方参加了谈判,并就协定的原则性问题达成了一致。
    
        该协定旨在加大全球打击假冒和盗版行为力度,谋求在现有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打击全球假冒盗版的国际知识产权执法框架,进一步深化国际合作,强化执法实践。除了坚挺的保护力度外,协定内容已延伸到了互联网领域。根据该协定,协议国有权获得非法下载版权材料人的个人信息,并切断他们的互联网连接。
    
        记者了解到,《反假冒贸易协定》的商讨工作早在2008年便已启动,共进行了11轮谈判。中国目前尚未加入这一协定。然而,随着中国在世界经济中参与度的提高,以及全球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共识的形成,中国注定不会是旁观者。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表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诞生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到现在已较为完善。该协定的出台是在新形势下,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利益所采取的一种便利、快捷的方式。
    
        徐新明表示,当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和执法的整体局面非常复杂,各立法和执法组织保护的主要是发达国家的利益。因此,协定的出台将对中国产生巨大的影响。从目前自身经济、社会等发展水平来看,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已经处于较高水平,但是否参与此项协定,仍需要深思熟虑。
    
        据悉,该协定是独立的,它不属于任何国际组织的管辖,世界各国可自愿加入,也可在加入后退出。参与协定的各国也表示,此协定的目的是希望协定中规定的措施能够得到正确的执行并起到积极作用,而不是成为合法的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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