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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6年的甲骨文与谷歌的版权拉锯战暂告一段落。近日,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在重审中认定,谷歌基于Java开发安卓手机系统的行为系合理使用,不构成对甲骨文版权的侵犯,驳回后者索赔约90亿美元的诉讼请求。据悉,2010年8月,甲骨文将谷歌告上法庭,称安卓系统有37个应用程序接口(API)侵犯了Java版权和专利权。该案从初审到上诉、再回到重审,历时近6年。
对于许多正在使用安卓技术的企业来说,该案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尤其是很多中小软件企业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被诉对象。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软件行业而言,这一案件确有较大的警示作用,但也体现出运用著作权制度对软件进行保护存在一定的弊端:在开源情况下,即使被告的抄袭显而易见,“合理使用”仍然可以帮助其免受不利后果。然而,合理使用不是屡试不爽的“免死金牌”,且该案没有最终结束。国内相关企业应未雨绸缪,尽早制定应对策略。比如,一方面应加强自主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与多家科技巨头展开合作,提升自身的知识产权实力,避免“狼来了”后面临被动局面。
诉讼缘何迟迟没有结果?
2010年,升阳公司被甲骨文收购,甲骨文在收购升阳公司后继续对Java语言进行再次开发。在此期间,甲骨文一直与谷歌洽谈授权事宜,但始终达成一致,最终于2010年8月针对谷歌提起著作权与专利权侵权诉讼。
“虽然初审法院判定谷歌没有侵犯甲骨文的2件专利权,并判定Java应用程序接口的结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在2014年驳回了后一部分,判定37项Java应用程序接口的结构、顺序及编排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本纳香槟分校法学博士王润华在对此案详细梳理后认为,此案争议的焦点是谷歌是否使用了Java应用程序接口中1.15万行代码。不过,最近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在重审中认定,谷歌基于Java开发安卓手机系统的行为系合理使用,不构成对甲骨文版权的侵犯,这也是驳回后者索赔约90亿美元诉讼请求的理由。
“当2014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判定Java应用程序接口受著作权法保护,在软件行业中就开始产生了明显的震慑作用,很多软件行业小企业都担心自己被诉著作权侵权。”王润华表示,此次谷歌的安卓系统成功以合理使用抗辩著作权侵权让整个行业舒了一口气。在王润华看来,该案间接重申了Java语言被创立的宗旨——免费和开放,以及促进软件行业创业的一项重要文化——开源。目前大批软件初创型企业或使用Java应用程序接口或基于安卓系统进行开发,而这些初创企业也是各行业初创企业中成长迅速、为美国经济增长带来贡献的一类企业。
“从目前结果来看,美国法庭陪审团裁定结果与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促进社会创新这一宗旨保持了一致。”王润华表示,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该案再一次体现出著作权对软件进行保护的弊端。“虽然Java的相关代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开源情况下,即便被告的抄袭显而易见,合理使用对于原告也可以是致命一击。”王润华表示,从这一点看,在对软件著作权的商业模式进行规划时,如果设计不当会存在风险。因此,随着美国对软件专利保护的认可,甲骨文案可能将进一步引发软件专利申请的热潮。
我国企业是否受到影响?
安卓系统拥有开放的特性,直接导致了各大OEM(代工厂商)会以安卓为基础为手机创建一套属于自己的“皮肤”,而整套“皮肤”将会从用户界面(UI)、主屏幕快捷菜单和配色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造。目前全球知名的OEM厂商,包括HTC、三星、索尼、LG和摩托罗拉,都为安卓手机创建了属于自己的一套UI,意在为消费者提供独一无二的体验。而安卓的开放性也允许厂商们进行修改,谷歌甚至还鼓励他们这样做。
据了解,目前全球约80%的手机系统使用安卓系统或在该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就我国手机行业来说,手机厂商普遍存在以安卓系统为基础进行深度优化与开发的情况。在科知信思(Questel)公司亚太咨询部高级知识产权顾问高杨看来,安卓系统当前虽保持开源,但其核心技术和技术路线受到谷歌的严格控制,我国操作系统研发企业时常面临谷歌的商业歧视,如延迟代码共享时间、通过商业协议制约终端企业等。一旦安卓像个人电脑时代的Windows一样形成垄断地位,安卓如将收费,而国内企业却没有退路,将只能束手就范。
此外,若甲骨文胜诉,那么届时华为、小米、中兴通讯、联想、魅族等国内品牌手机厂商将必须获得甲骨文的授权,才能在自家手机使用集成了应用程序接口的安卓系统。“开源软件也可以成为一些企业牟利的工具。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这种情况还越来越多。甲骨文和谷歌之间的纠纷,可以看成是对安卓系统技术变革控制权的争夺。”高杨表示,如果甲骨文在此次诉讼中获胜,法庭将下令长期禁止其使用Java应用程序接口。谷歌不得不将Java语言库换为其它语言库,才能合法使用安卓系统。
国内企业将何去何从?
“开源软件的源代码对公众开放,程序员可以看到底层源代码。只要遵守规定,开发者可以进行修改并修复漏洞。整个软件行业的发展都被开源所推动。”高杨表示,开源推动的是版权开放,却依然存在专利权。版权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专利权则保护技术方案本身;版权在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专利权则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目前,一些“专利流氓”把没有版权的技术提交专利申请,再放回开源社区,如果其他人使用,他们就会提起诉讼,获取补偿。
“对于国内企业而言,要懂得从相关案件中看到自己的不足,做到未雨绸缪,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在高杨看来,甲骨文诉谷歌一案再一次警醒国内相关企业,即使是拥有强大的专利布局也可能成为诉讼对象。目前,市场上除了完全封闭的苹果操作系统外,谷歌的安卓、微软的Windows Phone等手机操作系统都存在着激烈竞争,国内手机厂商“不要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可以通过多平台齐头并进战略以规避风险,比如中兴通讯宣布与Mozilla(支持开源开发的非营利性组织)达成合作关系,发布了基于Mozilla的火狐OS的智能手机,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
“中国企业使用开源软件要保持谨慎态度,弄清楚许可证内容并遵守开源的约定。”王润华建议,通常行业标准由专利而非著作权构成。不同的参与者加入一项行业标准后,可按照自己的合约使用该标准内的核心专利等,与其他参与者设计同类却不同的产品,进而实现技术共享,并在市场中竞争中占得先机。
对于许多正在使用安卓技术的企业来说,该案在判决结果出来之前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尤其是很多中小软件企业担心自己会成为下一个被诉对象。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于软件行业而言,这一案件确有较大的警示作用,但也体现出运用著作权制度对软件进行保护存在一定的弊端:在开源情况下,即使被告的抄袭显而易见,“合理使用”仍然可以帮助其免受不利后果。然而,合理使用不是屡试不爽的“免死金牌”,且该案没有最终结束。国内相关企业应未雨绸缪,尽早制定应对策略。比如,一方面应加强自主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与多家科技巨头展开合作,提升自身的知识产权实力,避免“狼来了”后面临被动局面。
诉讼缘何迟迟没有结果?
2010年,升阳公司被甲骨文收购,甲骨文在收购升阳公司后继续对Java语言进行再次开发。在此期间,甲骨文一直与谷歌洽谈授权事宜,但始终达成一致,最终于2010年8月针对谷歌提起著作权与专利权侵权诉讼。
“虽然初审法院判定谷歌没有侵犯甲骨文的2件专利权,并判定Java应用程序接口的结构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在2014年驳回了后一部分,判定37项Java应用程序接口的结构、顺序及编排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本纳香槟分校法学博士王润华在对此案详细梳理后认为,此案争议的焦点是谷歌是否使用了Java应用程序接口中1.15万行代码。不过,最近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在重审中认定,谷歌基于Java开发安卓手机系统的行为系合理使用,不构成对甲骨文版权的侵犯,这也是驳回后者索赔约90亿美元诉讼请求的理由。
“当2014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判定Java应用程序接口受著作权法保护,在软件行业中就开始产生了明显的震慑作用,很多软件行业小企业都担心自己被诉著作权侵权。”王润华表示,此次谷歌的安卓系统成功以合理使用抗辩著作权侵权让整个行业舒了一口气。在王润华看来,该案间接重申了Java语言被创立的宗旨——免费和开放,以及促进软件行业创业的一项重要文化——开源。目前大批软件初创型企业或使用Java应用程序接口或基于安卓系统进行开发,而这些初创企业也是各行业初创企业中成长迅速、为美国经济增长带来贡献的一类企业。
“从目前结果来看,美国法庭陪审团裁定结果与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促进社会创新这一宗旨保持了一致。”王润华表示,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该案再一次体现出著作权对软件进行保护的弊端。“虽然Java的相关代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开源情况下,即便被告的抄袭显而易见,合理使用对于原告也可以是致命一击。”王润华表示,从这一点看,在对软件著作权的商业模式进行规划时,如果设计不当会存在风险。因此,随着美国对软件专利保护的认可,甲骨文案可能将进一步引发软件专利申请的热潮。
我国企业是否受到影响?
安卓系统拥有开放的特性,直接导致了各大OEM(代工厂商)会以安卓为基础为手机创建一套属于自己的“皮肤”,而整套“皮肤”将会从用户界面(UI)、主屏幕快捷菜单和配色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造。目前全球知名的OEM厂商,包括HTC、三星、索尼、LG和摩托罗拉,都为安卓手机创建了属于自己的一套UI,意在为消费者提供独一无二的体验。而安卓的开放性也允许厂商们进行修改,谷歌甚至还鼓励他们这样做。
据了解,目前全球约80%的手机系统使用安卓系统或在该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开发。就我国手机行业来说,手机厂商普遍存在以安卓系统为基础进行深度优化与开发的情况。在科知信思(Questel)公司亚太咨询部高级知识产权顾问高杨看来,安卓系统当前虽保持开源,但其核心技术和技术路线受到谷歌的严格控制,我国操作系统研发企业时常面临谷歌的商业歧视,如延迟代码共享时间、通过商业协议制约终端企业等。一旦安卓像个人电脑时代的Windows一样形成垄断地位,安卓如将收费,而国内企业却没有退路,将只能束手就范。
此外,若甲骨文胜诉,那么届时华为、小米、中兴通讯、联想、魅族等国内品牌手机厂商将必须获得甲骨文的授权,才能在自家手机使用集成了应用程序接口的安卓系统。“开源软件也可以成为一些企业牟利的工具。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这种情况还越来越多。甲骨文和谷歌之间的纠纷,可以看成是对安卓系统技术变革控制权的争夺。”高杨表示,如果甲骨文在此次诉讼中获胜,法庭将下令长期禁止其使用Java应用程序接口。谷歌不得不将Java语言库换为其它语言库,才能合法使用安卓系统。
国内企业将何去何从?
“开源软件的源代码对公众开放,程序员可以看到底层源代码。只要遵守规定,开发者可以进行修改并修复漏洞。整个软件行业的发展都被开源所推动。”高杨表示,开源推动的是版权开放,却依然存在专利权。版权保护作品的表达形式,专利权则保护技术方案本身;版权在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专利权则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目前,一些“专利流氓”把没有版权的技术提交专利申请,再放回开源社区,如果其他人使用,他们就会提起诉讼,获取补偿。
“对于国内企业而言,要懂得从相关案件中看到自己的不足,做到未雨绸缪,避免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在高杨看来,甲骨文诉谷歌一案再一次警醒国内相关企业,即使是拥有强大的专利布局也可能成为诉讼对象。目前,市场上除了完全封闭的苹果操作系统外,谷歌的安卓、微软的Windows Phone等手机操作系统都存在着激烈竞争,国内手机厂商“不要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可以通过多平台齐头并进战略以规避风险,比如中兴通讯宣布与Mozilla(支持开源开发的非营利性组织)达成合作关系,发布了基于Mozilla的火狐OS的智能手机,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
“中国企业使用开源软件要保持谨慎态度,弄清楚许可证内容并遵守开源的约定。”王润华建议,通常行业标准由专利而非著作权构成。不同的参与者加入一项行业标准后,可按照自己的合约使用该标准内的核心专利等,与其他参与者设计同类却不同的产品,进而实现技术共享,并在市场中竞争中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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