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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公司名称为:红河雄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现云南雄风汽车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因我司名称中有“雄风”二字,想对我司提起侵权的民事诉讼,请问我司是否构成侵权?
北京知识产权律师回复: 您好! 如果云南雄风汽车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在先,红河雄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成立在后,那么,至少在云南省地域范围内,在汽车服务领域,云南雄风汽车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字号“雄风”享有独占性权利。红河雄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字号“雄风”,会使相关社会公众产生误认,属于不正当竞争。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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