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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有专利与他人合作有哪些形式?

发布时间:2017-10-12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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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问题咨询:

徐律师您好!

我以自己的发明专利与一家公司合作,以技术入股占30%形式,现在对方一定要我把专利证书交出来放到公司,说是公司财产,我担心一旦交出专利证书原件对今后自己权利保护不力,我该怎么办?

北京专利律师回复: 

您好! 

这要区分您用于入股的是专利权还是专利的独占性使用权。如果是前者,则应向国家专利局办理专利转让登记,且应当交付专利证书;如果是后者,则无需过户,亦无需交付专利证书,但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双方签订的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向国家专利局备案。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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