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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的一本小说委托红袖添香文学网代理出版,红袖添香文学网已和出版社签订合同,但合同内容拒绝给我看,也不给合同我。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怎样才能取消委托代理。
谢谢。
北京版权律师回复:
您好!
1、《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红袖添香文学网作为您的受托人,应当按照您的指示行事,并将出版合同的内容如实告知于您。2、《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依据上述规定可知,您可以随时解除委托;由于受托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解除委托所造成损失,也应由对方承担。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
2009-03-06
2009-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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