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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落败“337” 自主创新才是发展通行证

发布时间:2007-10-23 来源:eNet硅谷动力 作者: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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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就“纳思达侵犯爱普生墨盒专利案”做出终审判决,判定涉案的爱普生专利有效,而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所出售的侵犯爱普生专利的通用墨盒,则被逐出美国市场。尽管与纳思达同时涉案的一共有来自美国、德国和中国的24家企业,但是,业内人士一致认为,在珠海设厂的外商独资企业纳思达,是这次“337调查历史上最严厉裁决”中最主要的制裁对象。

  犹如滑铁卢之败引发了拿破仑帝国崩溃的连锁反应一样,“337调查”也推动了纳思达全球遭遇侵权清算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目前,在欧洲、美国和日本,纳思达正在遭遇惠普等企业接连不断的侵权诉讼,而这项即将由美国总统亲笔签署的“终审判决”、无疑将对其他地区的诉讼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

  至今,依托中国劳动力密集、综合成本低下的优势,肆意窃取先发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然后向全球市场展开猛烈的销售攻势。更有甚者、则干脆制假造假,让“中国制造”因此而蒙上恶名。这种以侵犯知识产权和损害民族品牌为代价的“擦边球”模式,因其投入少、见效快,短时间内难以被发现,也受到了许多企业的追捧。

  然而,伴随着中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中国经济也越来越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之中,而这一进程的基石,则是对每个市场参与者权益、尤其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尊重,是建立在300年发展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契约精神”。在这样一种“游戏规则”面前,“擦边球”式的扩张,终于走到了自己的终点。

  此次美国历史上最严厉的耗材“337调查”中,几年前就开始痛下决心、大力展开自主创新的中国本土几家较大的通用耗材厂商不仅在法律纠纷中得以置身事外,还以其通过艰苦研发而确立的独特技术优势,在全球市场上保持了竞争能力。

  更耐人寻味的是,主持纳思达案听证的保罗·卢克恩法官,虽然以大量权威的事实判定了纳思达对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的严重侵害,却也在早些时候的另一起“337调查”中,判定涉案的四种中国复合木地板的锁扣均属中国企业的创新专利、并未侵犯美国企业专利。来自同一个法官、同样关系到中国的两个判决却截然不同,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纳思达和其他企业不同的命运,正在给后来者以深刻的启示。

  “创新是创新者的通行证,侵权是侵权者的墓志铭”。当更多的中国企业凭借“中国创造”扬帆出海,或许,这一行包含了无数挫折和教训的诗句,将会让沉浮在全球经济波涛中的新一代中国企业家牢牢铭记。(作者 玛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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