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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创新之责简单推给企业

发布时间:2007-08-29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王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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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知识产权报8月10日“IP时评”专栏刊发的《责任感是企业创新的动力源泉》一文,读来令人颇多感触。一批有着丰富市场经历和财富积累的民营企业,觉得已经挣到的钱还是攥在手里比较踏实,担心技术创新风险太大,搞不好会把老本赔光。为此作者疾呼:唤醒国内企业的责任感,激发当代企业家知识产权兴国的雄心壮志,使其创新的动力源源不断,这是当务之急。
  这篇文章中反映的问题带有一定普遍性。笔者认为,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企业家树立雄心壮志固然必要,但政府部门切忌把创新之责简单地完全推给企业。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开放搞活春雨的沐浴下,各地乡镇及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一批文化知识有限但却敢干、敢闯的企业家,抓住市场相对短缺和供求关系局部失衡的机遇,依托地缘、资源或加工优势和“短平快”特点,迅速崛起。这些小企业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补充,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撑,并培育出一批先富起来的时代宠儿。然而,随着市场竞争日益充分,国家宏观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乡镇及民营企业工艺技术落后、产品档次低的先天不足日显突出,企业如不能在技术产品的创新方面有所突破,那么“好苗不长”、甚至被市场抛弃的结局在所难免。
  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重要阶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依靠自主创新提升我国产业技术水平,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通过自觉研发创造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把企业做大做强,不仅是企业家对职工、对政府、对社会应有的责任,也应该是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企业职工们的共同责任。但是,一些企业不是通过创新找出路,而是采取加大销售折扣、压缩工人工资福利的办法勉强维持,实在混不下去了就倒闭了事。一位县领导斥之道:“我们的企业在别的方面手段多的很,但一谈到创新就一筹莫展了。”虽是怒其不争,但也要换位思考一下:在这些企业家没勇气创新、谈到创新就一筹莫展的时候,政府为企业提供了哪些政策支持、给予了什么样的具体帮助?企业创新成功了能得到什么回报,失败了靠什么得到保障?如果企业不创新是等死,创新是找死,企业为什么去创新?如果将士前方打仗,满脑子后顾之忧,这仗还能打得赢吗?
  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动力确实不足,能力确实不强,各地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任务都还十分艰巨。为此,我们必须不断改善政策环境,增加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强对自主创新的激励、支持和保障政策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把推进自主创新作为投资的重点,积极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加强研发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实现重大科技创新、突破战略高技术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的瓶颈,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支持,鼓励产学研联合建设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需要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的文化氛围,政府部门须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条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税收、贷款担保、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以激发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要统筹考虑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和帮助企业加强技术中心建设和管理,增强企业自主研发和对先进技术的吸纳能力。技术创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具备多种条件,新成果的产业化应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兴衰,而创新成果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的诞生,却往往是各方共同努力的结果,不能指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独挑大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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