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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新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

发布时间:2007-07-02 来源:新浪新闻中心 作者:国家版权局 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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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离不开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科技进步的发展,版权保护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基本法律制度之一,其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

  “智力成果”本身就构成先进生产力

  提高生产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版权作为“智力成果权”本身就是构成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版权作为产权化的智力成果所具有的财富属性、产品属性和高附加值属性,使其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并支撑着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数量众多的产业群。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都把版权相关产业放到了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我国,版权相关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不仅图书报刊、音像电子、广播影视、文艺表演等与文化产业相关的版权产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实用艺术等版权相关产业领域发展势头更为强劲。

  “世界加工厂”没有获得等量经济回报

  当前,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两个现象,一是我国自然资源人均占有量多数不及世界平均水平,可利用自然资源日趋枯竭,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二是中国生产钢铁、制鞋、纺织、服装、玩具、手机等制造业的产品数量排世界第一,被国际社会称作“世界加工厂”,但是我们缺乏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我们的产能没有获等量的经济回报。

  事实表明,随着经济增长与能源资源短缺矛盾的日益突出,依靠过去那种拼资源、拼劳力的方式已经很难换来应有的利益,中国不可能再走资源耗费型、环境污染型、技术依赖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发展老道路。

  要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盗版,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保驾护航,努力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强势产业,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选择。

  版权比商标、专利更具文化属性

  在知识产权领域,版权较之于专利、商标,不仅具有相同的经济属性,而且具有独特的文化属性。如果说促进科技创新有赖于工业产权制度的激励,那么版权制度则为推进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文化竞争是国际竞争新的发展态势,文化竞争力也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知识经济时代,要增强文化竞争力,必须提高文化创新力、解放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持续力,这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忽视的战略议题。要推进我国文化创新、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就必须大力发展我国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等版权相关产业,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等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有赖于不断涌流的版权智力资源和强有力的版权法律保护制度。

  (来源:新浪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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