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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2004年11月23日,夏淑琴(右)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出示有关证据。
日本最高法院5日就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状告《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作者和出版社侵害名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原告胜诉。
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审判长涌井纪夫在当天的判决中认定被告书中的描述侵害了原告的名誉,驳回被告方上诉,维持一审和二审判决,判令被告赔偿原告4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0日元)。
1937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冒险拍摄的纪录影片《南京暴行纪实》真实记录了南京城南门东新路口5号两家平民11口人惨遭杀害的情景,其中幸存的那个小女孩就是当时年仅8岁的夏淑琴。日本展转社1998年出版了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右翼学者东中野修道所著的《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东中野修道在书中诬称那名少女不是夏淑琴,诬指她“编造”事实。
2007年5月,夏淑琴以侵害名誉和感情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东中野修道和展转社赔偿1500万日元。同年11月2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是幸存的受害者,而《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的记述却让人产生她是假冒受害者的印象。该书的作者所述情况不真实,损害了原告的名誉。东京高等法院去年5月21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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