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重庆时报]公正的司法应出面接下决斗书

发布时间:2009-01-06 来源:正义网 作者:
标签: 彭北京
字号: +-
563
    去年岁末,55岁郴州老人彭北京发布了一封《决斗书》,矛头直指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某和执行局长郑某,要求用最原始的丛林法则与上述二人“决一生死”,解决有关司法遗留问题。日前,当事方之一郴州市中级法院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声明,声明警告说,彭北京的决斗行为“属违法行为,如果他真的付诸‘决斗’则是一种犯罪行为。”(1月5日《成都商报》)

  对此,彭北京表示:“郴州中级法院的回应,回避了我所提出的全部问题,实际上是对我的恐吓。”他还说,过去十年里,一直没有个说法,“现在是不想再折腾了,才想要决斗。”可怜的老汉,难道他不知道“决斗”才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最大折腾吗?合理的解释可能是,彭厌倦了十年来小打小闹的“小折腾”,企图以一次鱼死网破的“殊死折腾”实现“自力救济”。

  但在法治社会,丛林法则下的嗜血决斗,只能是纸面上的一厢情愿。现在郴州中院的回应,无疑为此做了一个明确的注脚。所以《决斗书》,注定如堂吉诃德“大战”风车一样荒诞。当然,这个结果,彭北京在立下《决斗书》的那一刻就应心知肚明。公众也能大致推测出类似结局,但是对于郴州中院避重就轻式的回应,或许还真没有一个充分的心理准备。

  在此次回应中,郴州中院不吝笔墨地反复强调,彭的《决斗书》是“对他人诬告、诽谤和进行人身攻击,已属违法行为,如果他真的‘决斗’则是犯罪”,苦口婆心地“含泪忠告”彭要“三思”而行,否则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办!”措辞可谓柔中带刚,软硬兼施,先礼后兵。却唯一避而不谈,《决斗书》中到底哪些内容涉及“诬告、诽谤或人身攻击”。

  郴州中院这个指涉不清、笼而统之的“涉嫌‘违法、犯罪’”的回应,不但不能自证清白,打消公众疑虑,反而为彭老汉独演的这出荒诞剧,涂抹了一层悬疑剧的色彩。绵里藏针的“警告”回应,似乎又向彭老汉及社会舆论下了一份“挑战书”,难怪给彭北京以“恐吓”之感。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其实,从彭的《决斗书》中可知:他自知决斗行为有悖现代法治精神,而且他“近十年来,曾一直相信法律”,任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的行为他都尝试了,但显然均以失败告终。正是在这样的辛酸和无奈下,他捡起山寨式饱含噱头的“决斗维权”,用血性的决斗宣言进行饱含血泪的控诉。

  既然折腾十年都无一个正义的结果,现在的挑战自然亦属徒劳。彭的挑战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就更显苍凉和悲怆了。郴州中院挑战公众智商的回应,则加深了悲凉之感。

  彭老汉的《决斗书》,无疑就是一份控诉书。我们若做一个假设——若是必须接下彭老汉的《决斗书》,则只能由公正的司法出面接招:彭在《决斗书》中所描述的内容,是否属实;郴州中院在该案中有无违法行为;现在能否引进相对独立而权威的第三方进行司法仲裁……这些都要尽快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复。

  我们知道,《决斗书》让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蒙羞,所以欲重树司法权威与公信,只能以公正的司法裁决来疗治《决斗书》中所描述的那些“创伤”。只有这个伤口彻底愈合,才能驱散笼罩在《决斗书》上,那郁结已久的遮蔽司法公信的阴霾。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