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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作品著作权在国外受到侵害应该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11-06-13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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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所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侵权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以下办法:

一、 在我国境内,向外国侵权者发出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通知。通知可以用书面的形式,也可以用口头的形式。通知的内容包括:向侵权者严正声明自己对被使用的作品享有著作权;要求侵权者提供被使用作品的详细情况;要求侵权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要求侵权者赔偿因侵权行为带来的损失;申明自己保留起诉的权利。通知可以直接发给侵权人,也可以通过有关著作权代理机构或有关外国出版单位转达,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转达。

二、 通过调节或其他有效方式解决纠纷。只要外国侵权者愿意接受任何方式的调解,我国的著作权人就应当选择调解的途径解决纠纷。

三、 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有关外国法院发出书面诉讼状,控告侵权者的不法行为,要求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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