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文学作品中的描述与公民的情况相似算不算侵权?

发布时间:2011-06-13 作者:admin
字号: +-
563

    文学作品是人的脑力劳动创造的智力成果,允许作者杜撰人物、虚构情节。关于文学作品与某公民情况近似是否算侵权,应当区别不同载体的作品进行认定和处理:

一、 对非记实性文学作品的认定:撰写发表文学作品,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为描写对象(例如文学剧本和小说),只是作品中的情节与生活中某人的情况相仿,不应认定为侵权,不能对号入座,因为这类作品允许虚构情况,杜撰人物。

二、 对记实性文学作品的认定:描写真人真事的文学作品,对特定的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损害其名誉的;或者虽未写明真实姓名和地址,但事实以特定人或特定人的特定事实为描写对象,文中有侮辱、诽谤或者披露隐私的内容,致其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作品中没有人格侮辱、诽谤内容,只是时间、地点等个别细节和枝节问题失实,不能构成侵权。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