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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许可时,使用人无法找到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应该怎样处理?

发布时间:2011-06-13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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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找到著作权人,应当将使用费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管理相关权利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该组织将使用费转付给权利人。目前我国法定许可中涉及音乐作品录制和播放的报酬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承担相应的收转工作,其他法定许可则由中国著作权使用报酬收转中心负责相应的报酬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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