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Base on one field Cast our eyes on the whole world

立足一域 放眼全球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法律汇编”是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1-06-13 作者:admin
字号: +-
563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是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的汇编者在对材料的选取和整个选集的编排上,倾注了自己的智力创作,作品体现了汇编者的思想、观点和独特构思,因而汇编作品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汇编人对整个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不能仅因为选取的材料不适用于著作权法保护,就否认整个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但是,纯粹的以数字或时间顺序将事实予以罗列的汇编成果,一般不认为其含有汇编人的创造性劳动,因而也不被认为是汇编作品。

    因此汇编法律时,如果对材料进行了针对性选择,并有其独特的编排顺序,则该法律汇编属于汇编作品,汇编者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其他人不得侵犯其对该整部作品的著作权,但汇编者也无权阻止他人对其选入的法律法规文件重新进行编选。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