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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1-06-13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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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库,只围绕着一个给定目的收集起来的供一个或几个数据处理系统使用的,按照一定规则组织存放在计算机存储设备中的一大批信息,以便于高效率的检索、查询与分析。

一般来说,组成数据库的信息主要有各种论文、书籍等的目录,或者是实验所得的数据,财务账目,人员档案,政府法令、法规等。

从著作权角度,数据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由各个本身具有独立著作权的作品组成的数据库,如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的数据库等;另一类是由本身没有著作权的材料集合而成的数据库,如法律法规数据库,时事新闻报道数据库等。不论数据库所用材料本身是否有有著作权,如果一个数据库开发在整体上具有独创性,就可以将其看作一种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如果第二类数据库仅是将现有的材料按时间顺序简单集合,一般不被认为有独创性,因而不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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