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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局收到符合规定的国际注册申请的日期为商标国际注册日期。如果申请不符合规定、手续不齐备、未缴纳规费和手续费或者未补缴附加注册费,但在国际局通知齐备手续之日起的3个月期限内,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了各项手续,缴纳了各项费用,那么,商标申请也视为符合规定,商标国际注册日期也同样以国际局收到申请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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