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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持大学开办风险企业,构建大学与产业协同创造的知识产权制度。
2、进一步加强各大学知识产权部的力量,对他们的活动进行跟踪,予以评估,并为其推荐优秀的专利律师,使科研成果在研究之初就在可专利申请的框架下进行。
3、在竞争机制下,对大学及其技术转让机构在国内及国外申请专利给予经费支持,以确保与研究成果产业化相关的战略性获权和维权所需的资金。
4、积极促进企业向大学、研究所提供研究经费,建立企业与研究机构专利权益共享的机制,该机制应以促进大学等向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实施收入的合理分配等问题为目标,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研究热情和企业的投资热情。
5、为使大学、研究所有目的地进行研究,避免不必要的申请,支持大学、研究所等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制作专利地图。
6、制定使用国家经费的发明创造专利应让他人在研究时可免费使用的机制,在他人作出进一步的改进发明后,对双方的交叉使用应有一定程度的减免措施,以确保国家经费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2、进一步加强各大学知识产权部的力量,对他们的活动进行跟踪,予以评估,并为其推荐优秀的专利律师,使科研成果在研究之初就在可专利申请的框架下进行。
3、在竞争机制下,对大学及其技术转让机构在国内及国外申请专利给予经费支持,以确保与研究成果产业化相关的战略性获权和维权所需的资金。
4、积极促进企业向大学、研究所提供研究经费,建立企业与研究机构专利权益共享的机制,该机制应以促进大学等向企业进行技术转让、实施收入的合理分配等问题为目标,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研究热情和企业的投资热情。
5、为使大学、研究所有目的地进行研究,避免不必要的申请,支持大学、研究所等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制作专利地图。
6、制定使用国家经费的发明创造专利应让他人在研究时可免费使用的机制,在他人作出进一步的改进发明后,对双方的交叉使用应有一定程度的减免措施,以确保国家经费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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