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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怎么样计算损失赔偿金额?

发布时间:2011-06-08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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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过程中,有权裁判侵权人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对于专利侵权纠纷中损失赔偿具体数额的计算方式,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及管理,通常有以下四种:

(1)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一般来讲,以专利权人专利产品销售量的减少总数与每件专利产品的可获的利润的乘积,作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额。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通常是用侵权人每件侵权产品所获利润与侵权产品的销售总数相乘,计算出侵权利润,这种方法通常需要确切掌握侵权人的财务账目情况,并准确界定哪些利润系侵权产品所获,因此,法院一般会对侵权人的账目进行审计。

(3)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这种情况一般适用于专利权人已经许可他人使用专利的情形。

(4)定额赔偿方法。由人民法院根据被侵害的专利的经济价值、侵权持续的时间、专利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在个案中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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