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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利侵权诉讼中的滥用专利权抗辩?

发布时间:2011-06-08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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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专利权抗辩,是指被告以原告的专利权已经超过保护期、已经被权利人放弃或者已经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进行抗辩。

此处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与原告的专利不符合专利性条件或者其他法律规定,应当被宣告无效的,其无效宣告请求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而不能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对专利的效力进行评判。

被告以原告恶意取得专利权,并滥用专利权进行侵权诉讼的,也属于进行滥用专利权抗辩。恶意取得专利权,是指将明知不应当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故意采取规避法律或者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专利权,其目的在于获得不正当利益或者制止他人的正当实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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