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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出台创意产品发展战略

发布时间:2008-08-13 来源:文化传播网 作者:
标签: 欧盟 创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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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支持包括电影在内的欧洲互联网产品服务,欧盟委员会日前出台了新时期的战略方针。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估测,到2010年,全欧盟地区的在线商品市场零售总收入将达到83亿欧元(122.5亿美元),是2005年总收入18亿欧元(26.5亿美元)的4倍多。基于这种增长速度和水平,欧盟委员会相信,强大的、更受消费者青睐的网络市场,将令影视工业部门大大获益。这项战略方针的第一步,就是实施“欧洲单一市场创意内容在线服务”的交流办法。

  该交流办法概括了4个主要领域,用以在欧盟层面促进创意商品的发展:保证创意性内容的可用性;对创意性商品颁发跨地域的流通许可;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要具有协同工作能力和透明度;区别合法提供和非法盗版,并做出相应的规定。

  该交流办法格外强调,创意商品的制作人、电信公司和网络服务商要协同工作,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确保人们可以从互联网上获取更多的产品。

  欧盟委员会负责信息社会与媒体工作的委员说:“首先,我们缺乏以消费者为本位的明确规定,让大家可以顺利访问受到版权保护的在线内容;其次,对于征税、私人复制这样的基本问题,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严重意见分歧;再加上原有规章制度的束缚,欧洲的创意性产品部门饱受煎熬。”“我们必须做出一个抉择:想不想要强大的音乐、电影和游戏工业?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们应该在法律上明确这个工业的各种权限,给予原创者公平的报酬,并且让消费者能够访问尽可能多的线上产品。”

  对于在2006年《欧洲电影在线宪章》颁布之后,各利益相关者“缺乏雄心”的表现,欧盟委员会表示,《宪章》旨在促进革新和各方协作,来丰富大众可访问的在线创意性产品种类。欧盟委员会同时还发起了针对在线商品的公众磋商,为在2008年内出台《欧盟创意性在线产品建议》并提交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审批做准备。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将搭建一个“在线产品平台”,以方便利益相关者对有待进一步讨论的事宜进行协商,鼓励他们通力协作。欧盟委员会指出,在这个论坛平台上,消费者的意见将受到格外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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