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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出反垄断最大罚单 12家日企被罚12.35亿元

发布时间:2014-08-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
标签: 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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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披露,该机构已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处罚8.3196亿元(人民币,下同),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表示,经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以实施。通过价格协商获得订单的涉及中国市场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等13种。这些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

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乃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并按照这些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国家发改委指出,上述十二家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的影响了中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中国消费者的利益。

对于汽车零部件价格垄断案,国家发改委决定,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免除处罚;对第二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的电装,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1.5056亿元;对只协商过一种产品的矢崎、古河和住友,处上一年销售额6%的罚款,分别为2.4108亿元、3456万元和2.904亿元;对协商过两种以上产品的爱三、三菱电机和三叶,处上一年销售额8%的罚款,分别为2976万元、4488万元和4072万元。

对轴承价格垄断案,国家发改委决定,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据的不二越,免除处罚;对第二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涉及中国市场所有证据和销售数据的精工,处上一年销售额4%的罚款1.7492亿元;对2006年9月退出亚洲研究会但继续参加中国出口市场会议的NTN,按“6%”的标准罚款1.1916亿元;对提议专门针对中国市场召开出口市场会议的捷太格特,处上一年销售额8%的罚款1.0936亿元。

国家发改委要求,涉案企业立即根据中国法律对销售政策和行为进行整改,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反垄断培训,采取实际行动,消除过去违法行为后果,主动维护竞争秩序,并惠及消费者。

国家发改委透露,该机构将对本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继续深入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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