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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今天作出附条件批准微软[微博]收购诺基亚[微博]设备和服务业务反垄断审查的决定。反垄断审查结果表明,该交易可能会限制中国智能手机设备市场竞争。
据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介绍,2013年9月2日,微软与诺基亚签署《股票及资产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微软将收购诺基亚所有的设备和服务(手机)业务。该交易在全球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中国等16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反垄断审查。中国是手机生产大国,也是手机消费大国。由于产业规模和市场规模庞大,中国受该交易的影响要高于欧美相关产业。
审查结果表明,微软和诺基亚在多个市场存在纵向关联。考虑到交易所涉业务,装有安卓操作系统的手机占中国智能手机市场90%的市场份额。微软具备通过其安卓许可计划,限制下游智能手机市场竞争的能力。另外,微软有动机直接或变相收取其他手机生产商高额专利使用费和提高征收专利许可的力度,从而可能排除、限制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竞争。
审查结果还表明,诺基亚交易后,有可能凭借其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诺基亚拥有数千项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交易完成后,由于诺基亚将不再从事下游市场(或从事的业务有限),增加了诺基亚将依赖专利许可费盈利的动机。诺基亚对其标准必要专利收费策略的不合理改变,将导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格局的改变,智能手机生产商知识产权的总体成本将增加,并将导致最终消费者的利益减损。
为此,商务部附条件批准了该案,要求微软对与智能手机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重申,继续遵守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对安卓智能手机使用的微软非标准必要专利,进行非排他性许可,且交易后收取的费率和其他许可条件不会超过当前水平,对非标准必要专利,仅在潜在被许可人不善意谈判的情况下才能寻求禁令救济等;要求诺基亚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继续遵循FRAND原则,不寻求不符合FRAND原则的许可条件,并就禁令、费率水平、标准必要专利的转让、不进行搭售等问题做出了相应承诺。
交易后,商务部还将依法对微软和诺基亚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本项集中完成后,双方出现专利滥用造成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据《反垄断法》对其展开反垄断调查。
据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介绍,2013年9月2日,微软与诺基亚签署《股票及资产购买协议》。根据该协议,微软将收购诺基亚所有的设备和服务(手机)业务。该交易在全球包括美国、欧盟、加拿大、中国等16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反垄断审查。中国是手机生产大国,也是手机消费大国。由于产业规模和市场规模庞大,中国受该交易的影响要高于欧美相关产业。
审查结果表明,微软和诺基亚在多个市场存在纵向关联。考虑到交易所涉业务,装有安卓操作系统的手机占中国智能手机市场90%的市场份额。微软具备通过其安卓许可计划,限制下游智能手机市场竞争的能力。另外,微软有动机直接或变相收取其他手机生产商高额专利使用费和提高征收专利许可的力度,从而可能排除、限制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竞争。
审查结果还表明,诺基亚交易后,有可能凭借其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诺基亚拥有数千项通信标准必要专利,交易完成后,由于诺基亚将不再从事下游市场(或从事的业务有限),增加了诺基亚将依赖专利许可费盈利的动机。诺基亚对其标准必要专利收费策略的不合理改变,将导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格局的改变,智能手机生产商知识产权的总体成本将增加,并将导致最终消费者的利益减损。
为此,商务部附条件批准了该案,要求微软对与智能手机相关的标准必要专利重申,继续遵守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对安卓智能手机使用的微软非标准必要专利,进行非排他性许可,且交易后收取的费率和其他许可条件不会超过当前水平,对非标准必要专利,仅在潜在被许可人不善意谈判的情况下才能寻求禁令救济等;要求诺基亚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继续遵循FRAND原则,不寻求不符合FRAND原则的许可条件,并就禁令、费率水平、标准必要专利的转让、不进行搭售等问题做出了相应承诺。
交易后,商务部还将依法对微软和诺基亚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本项集中完成后,双方出现专利滥用造成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将依据《反垄断法》对其展开反垄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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