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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赢家因侵犯微软版权被罚115万元

发布时间:2012-08-27 来源:赛迪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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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司法机关对侵权盗版行为再出重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做出判决,责令国内金融信息服务商深圳大赢家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大赢家”)立即停止对微软公司Windows, Office, Server以及Visual Studio开发工具等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微软公司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5万元。

    微软大中华区首席法律顾问关挺立 (Tim Cranton) 表示:“作为金融信息提供商,深圳大赢家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同时使广大客户的个人资料和财务信息面临重大的安全风险。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大赢家更应该明白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应尽义务,也是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呼吁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建立并贯彻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促进公平的运营环境。”

    2011 年 12 月,微软公司就深圳大赢家侵犯包括Windows系统软件、Office办公软件、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数据库(SQL Server)以及开发工具(Visual Studio)等在内的软件版权行为,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微软进行经济赔偿。经过为期八个月的法院审理,微软最终胜诉。

    近年来,我国政府制定了全面知识产权战略,并且建立了一套符合国际规则、门类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持续有力地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打击。此次案件的判决结果标志着中国政府加强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所作出的又一次努力,同时也有力地向相关企业表明了使用盗版软件所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和经济处罚。

    就此次判决,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李颖怡副教授给予了高度肯定:“软件作为信息化的核心,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以创新和知识产权为立身之本的高新技术企业更应该率先使用合法正版软件,否则自身将面临巨大 的法律风险,同时还会给用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微软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政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教育引导、技术更新和协助执法的“3E”战略向全球计算机和软件业提供合法、可信赖的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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