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
要说2017年上半年最火爆的线上游戏,“狼人杀”绝对可以算作一个。但在“狼人杀”游戏火爆的背后,相关知识产权归属也成为了知识产权界关注的“热点”话题。“狼人杀”目前在第28类棋牌等商品项目上已经是一个注册成功的商标,商标权利人为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游星公司申请注册的“狼人杀”第28类
据统计,网络上目前有多款带有“狼人杀”字样的相关游戏。那么大量的带有“狼人杀”字样游戏出现,是否会给游戏玩家和新的游戏开发者造成这样一种误认,即认为“狼人杀”是此类游戏的通用名称呢?
“狼人杀”游戏的前世今生
据了解,“狼人杀”是一款厚积薄发的游戏,其商业化运营可以追溯到2009年,距今已经有8年多的时间。而“狼人杀”自2017年年初起突然火爆,一是“狼人杀”多项相关产品获得百万甚至千万元融资,资本十分热捧;二是互联网巨头也蜂拥而上开发“狼人杀”相关产品。一时之间,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狼人杀”游戏的商业运营就这样迅速进入了一个“高峰”。
根据网络公开资料,现用一张图来展示‘狼人杀’游戏的前世今生以及“狼人杀”商标的来龙去脉。
记者通过调查获知,“狼人杀”游戏和诸多同类游戏都起源于国外的狼人文化和杀人游戏;2009年,北京大魔王桌游吧负责人、也是北京华彩天成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唐立军借鉴当时风靡中国桌游圈的“三国杀”卡牌游戏,设计并首创命名了“狼人杀”游戏;之后为了更好地商业化运营“狼人杀”游戏,唐立军在申请“狼人杀”商标之外,还使用“北京大狗”的ID在百度百科创建了自有的“狼人杀”游戏百度词条。因此在法律上“狼人杀”是此类型游戏的一个特定品牌,将“狼人杀”游戏等同于狼人文化为背景的杀人游戏并不存在任何合法渊源。
2011年,北京华彩天成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在第28类棋牌等商品项目上的“狼人杀”商标注册成功。据查,这也是“狼人杀”申请注册商标的最早记录。作为一款桌面游戏,第28类注册商标必不可少。
2015年年底,北京华彩天成授权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云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狼人杀”游戏“插电”,进行线上游戏的改编和开发,“狼人杀”商标相关权益后也转让给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在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游戏软件等,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商品和服务上申请了“狼人杀”商标。
2017年,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云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原“狼人杀”游戏基础上推出《狼人杀2017版卡牌》及“狼人杀”游戏应用。
“狼人杀”的行业滥用及维权现状
综上可以看出“狼人杀”作为桌面游戏在棋牌等商品上已经是一个合法注册的商标,在可下载的计算机游戏等产品与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也有在先申请,并且已初步审定。更重要的是,西安云睿公司作为被授权方,早在2015年就开发出了基于微信的狼人杀H5游戏,并获得玩家的追捧。因此“狼人杀”作为一款桌面游戏,对于游星公司而言,除了存在合法的注册商标,其还基于其在28类已注册商标从线下到线上延伸在先申请了第9类和41类商标,此外还确实占据了在线游戏服务上在先使用的“先”机。
但由于2017年初市场对带有狼人元素的杀人游戏兴起的高热度和关注度,市场中仍涌现多个带有“狼人杀”文字的游戏产品。
“狼人杀”相关游戏APP
对此, 目前作为唯一合法拥有“狼人杀”注册商标的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和巩固“狼人杀”商标,避免“狼人杀”文字的通用化:不仅在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游戏软件及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商品和服务上申请“狼人杀”商标,并基于“狼人杀”第28类注册商标和手机在线游戏服务上对“狼人杀”的在先使用,向包括艾赐魔袋、苹果商店等游戏运营方和应用平台方发函维权,目前已与多家游戏运营方以更名和/或正式授权的方式达成谅解,多个未经授权使用“狼人杀”的游戏产品也被APP STORE下架,其中不乏下载量颇高的产品。
游星公司申请注册的“狼人杀”第9类
游星公司申请注册的“狼人杀”第41类
尽管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狼人杀”的商标,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狼人杀”商标,但市场上使用“狼人杀”商标的相关游戏还是频繁出现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很多创业者和游戏开发者希望借助热点,傍名牌发展;二是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狼人杀”商标权利在第9类和第41类虽已初审通过,但已被提出异议。不过目前游星公司仍可能通过主张在先使用产生的权益进行现阶段的维权,毕竟其所授权的云睿公司早在2015年就开始了线上“狼人杀”手机游戏的开发和运营,并累积了较高的知名度。
“狼人杀”背后的思考启示
“狼人杀”是一款非常有创意和文化底蕴的游戏,通过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化运营也广泛受到市场的热捧。但是,“狼人杀”游戏被行业跟风者无序开发,“狼人杀”商标被游戏行业滥用,如不通过及时维权来制止,就很可能使“狼人杀”商标沦为游戏的通用名称。这不仅将使“狼人杀”创业团队痛失其宝贵的合法商标资产,也可能使更多的创业者对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失去信心。希望“狼人杀”最终能避免沦为通用名称的,否则实在对不起苦B的创业者们及伟大的创业精神。
最后,有几句话希望分享给创业者和产品运营者:新创意产品一旦被市场热捧追逐,必然出现跟风者蹭热点傍名牌仿冒发展。面对这种情况,产品的权利人想要禁止他人的仿冒发展,就得预先准备好“知识产权”的武器:一是商标,所有关于产品的核心名称一定要在核心类别申请商标保护,二是版权和专利,有条件也需要登记和申请。知识产权最好要在产品未被市场热捧之前尽早申请和登记,否则就有跟风者或者竞争对手抢注或阻碍的风险;在确权之后亦不应怠于行使权利,而须积极运营和维护,尤其是在市场出现权利侵蚀风险的情况下。但不管怎么样,在国家和政府大力倡导尊重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下,你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一定会让你拥有比竞争对手更强的竞争力和更高的回报。
游星公司申请注册的“狼人杀”第28类
据统计,网络上目前有多款带有“狼人杀”字样的相关游戏。那么大量的带有“狼人杀”字样游戏出现,是否会给游戏玩家和新的游戏开发者造成这样一种误认,即认为“狼人杀”是此类游戏的通用名称呢?
“狼人杀”游戏的前世今生
据了解,“狼人杀”是一款厚积薄发的游戏,其商业化运营可以追溯到2009年,距今已经有8年多的时间。而“狼人杀”自2017年年初起突然火爆,一是“狼人杀”多项相关产品获得百万甚至千万元融资,资本十分热捧;二是互联网巨头也蜂拥而上开发“狼人杀”相关产品。一时之间,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狼人杀”游戏的商业运营就这样迅速进入了一个“高峰”。
根据网络公开资料,现用一张图来展示‘狼人杀’游戏的前世今生以及“狼人杀”商标的来龙去脉。
记者通过调查获知,“狼人杀”游戏和诸多同类游戏都起源于国外的狼人文化和杀人游戏;2009年,北京大魔王桌游吧负责人、也是北京华彩天成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唐立军借鉴当时风靡中国桌游圈的“三国杀”卡牌游戏,设计并首创命名了“狼人杀”游戏;之后为了更好地商业化运营“狼人杀”游戏,唐立军在申请“狼人杀”商标之外,还使用“北京大狗”的ID在百度百科创建了自有的“狼人杀”游戏百度词条。因此在法律上“狼人杀”是此类型游戏的一个特定品牌,将“狼人杀”游戏等同于狼人文化为背景的杀人游戏并不存在任何合法渊源。
2011年,北京华彩天成数字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在第28类棋牌等商品项目上的“狼人杀”商标注册成功。据查,这也是“狼人杀”申请注册商标的最早记录。作为一款桌面游戏,第28类注册商标必不可少。
2015年年底,北京华彩天成授权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云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将“狼人杀”游戏“插电”,进行线上游戏的改编和开发,“狼人杀”商标相关权益后也转让给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在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游戏软件等,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商品和服务上申请了“狼人杀”商标。
2017年,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云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原“狼人杀”游戏基础上推出《狼人杀2017版卡牌》及“狼人杀”游戏应用。
“狼人杀”的行业滥用及维权现状
综上可以看出“狼人杀”作为桌面游戏在棋牌等商品上已经是一个合法注册的商标,在可下载的计算机游戏等产品与提供在线游戏等服务上也有在先申请,并且已初步审定。更重要的是,西安云睿公司作为被授权方,早在2015年就开发出了基于微信的狼人杀H5游戏,并获得玩家的追捧。因此“狼人杀”作为一款桌面游戏,对于游星公司而言,除了存在合法的注册商标,其还基于其在28类已注册商标从线下到线上延伸在先申请了第9类和41类商标,此外还确实占据了在线游戏服务上在先使用的“先”机。
但由于2017年初市场对带有狼人元素的杀人游戏兴起的高热度和关注度,市场中仍涌现多个带有“狼人杀”文字的游戏产品。
“狼人杀”相关游戏APP
对此, 目前作为唯一合法拥有“狼人杀”注册商标的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和巩固“狼人杀”商标,避免“狼人杀”文字的通用化:不仅在第9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计算机游戏软件及第41类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戏等商品和服务上申请“狼人杀”商标,并基于“狼人杀”第28类注册商标和手机在线游戏服务上对“狼人杀”的在先使用,向包括艾赐魔袋、苹果商店等游戏运营方和应用平台方发函维权,目前已与多家游戏运营方以更名和/或正式授权的方式达成谅解,多个未经授权使用“狼人杀”的游戏产品也被APP STORE下架,其中不乏下载量颇高的产品。
游星公司申请注册的“狼人杀”第9类
游星公司申请注册的“狼人杀”第41类
尽管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狼人杀”的商标,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使用“狼人杀”商标,但市场上使用“狼人杀”商标的相关游戏还是频繁出现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很多创业者和游戏开发者希望借助热点,傍名牌发展;二是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狼人杀”商标权利在第9类和第41类虽已初审通过,但已被提出异议。不过目前游星公司仍可能通过主张在先使用产生的权益进行现阶段的维权,毕竟其所授权的云睿公司早在2015年就开始了线上“狼人杀”手机游戏的开发和运营,并累积了较高的知名度。
“狼人杀”背后的思考启示
“狼人杀”是一款非常有创意和文化底蕴的游戏,通过游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商业化运营也广泛受到市场的热捧。但是,“狼人杀”游戏被行业跟风者无序开发,“狼人杀”商标被游戏行业滥用,如不通过及时维权来制止,就很可能使“狼人杀”商标沦为游戏的通用名称。这不仅将使“狼人杀”创业团队痛失其宝贵的合法商标资产,也可能使更多的创业者对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失去信心。希望“狼人杀”最终能避免沦为通用名称的,否则实在对不起苦B的创业者们及伟大的创业精神。
最后,有几句话希望分享给创业者和产品运营者:新创意产品一旦被市场热捧追逐,必然出现跟风者蹭热点傍名牌仿冒发展。面对这种情况,产品的权利人想要禁止他人的仿冒发展,就得预先准备好“知识产权”的武器:一是商标,所有关于产品的核心名称一定要在核心类别申请商标保护,二是版权和专利,有条件也需要登记和申请。知识产权最好要在产品未被市场热捧之前尽早申请和登记,否则就有跟风者或者竞争对手抢注或阻碍的风险;在确权之后亦不应怠于行使权利,而须积极运营和维护,尤其是在市场出现权利侵蚀风险的情况下。但不管怎么样,在国家和政府大力倡导尊重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下,你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一定会让你拥有比竞争对手更强的竞争力和更高的回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