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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将强化互利合作 促进商标品牌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4-07-14 来源:工商总局网站 作者: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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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会见了韩国特许厅厅长金荣敏一行。刘俊臣表示,中韩关系全面迅速发展,进入历史最好时期,希望双方进一步强化互利合作,共同促进中韩商标品牌事业发展。 

        刘俊臣首先欢迎金荣敏一行的来访,并介绍了国家工商总局主要职能,以及中国商标注册与保护工作的情况。截至2014年3月底,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1370万件,累计核准商标注册896万余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751万件。截至2013年年底,韩国企业在华商标累计申请61052件,累计注册37736件。 

        刘俊臣表示,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采取行政和司法保护双轨制,其中绝大部分商标侵权案件都是通过行政途径解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2013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5.6万件,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77件。 

        刘俊臣还向客人介绍了我国《商标法》的修改情况。新《商标法》的实施,标志着中国商标品牌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他指出,修改后的《商标法》简化商标注册程序,缩短注册周期,更方便申请人注册商标。同时,增加惩罚性赔偿规定,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 

        金荣敏感谢刘俊臣副局长的会见,并介绍了韩国特许厅有关职责、韩国商标注册量及其《商标法》修改情况。他对中国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取得的成就表示由衷赞赏。他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共同促进中韩商标事业的发展。 

        在会见中,双方还就中韩商标专家会议、商标数据信息交换、商标分类、商标五方会谈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并就进一步扩大合作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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