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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实施青岛现代服务业商标战略

发布时间:2014-04-08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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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商标是服务企业的商号和产权,是经过注册形成并受法律保护的服务品牌。由于服务业具有生产与消费同步性以及服务产品的无形性、服务消费的体验性、服务质量的不稳性、服务标准的基础性、品牌创建的持久性等特点,由此决定了服务业实施商标战略有利于其市场营销和形象树立,有利于开展特许经营、实现规模扩张等。可以说服务业比较于制造业更加需要商标;青岛要实现服务业率先发展,应该优先扶持服务业实施商标战略,加快培育一批省市、国内、国际知名的现代服务业名牌和驰名商标,让青岛服务业尽快走出青岛、走向世界。 

        一、青岛市现代服务业商标战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5.52万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73件、山东省著名商标336件、青岛市著名商标326件,驰(著)名商标总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其中,全市服务业商标总量1.06万件,服务业全国驰名商标只有6件,省著名商标43件,市著名商标64件。由此看出,我市服务业注册商标只占全市商标总量的19.1%,服务业全国和省级驰(著)名商标所占比例分别为全市同级商标的8.2%和12.8%。与服务业在GDP中49%的比重差距巨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 “努力打造东北亚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极不匹配。 

        实施服务业商标战略、打造知名服务品牌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商标策略的选择、服务文化的引领、服务标准的保障、服务队伍的建设、服务资源的整合、服务技术的支撑、服务战略的保障、服务商标的宣传、服务商标的提升等内容和环节。这既需要企业自身的投入和努力,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良好服务、给予激励表彰,也需要专业机构和专家的咨询服务。 

        二、多措并举优先支持服务业商标战略实施与推进 

        规划引领,推动青岛现代服务业品牌经济的科学发展。建议由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局牵头,制定推动青岛市现代服务业品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市现代服务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衔接、整体推进。运用经济、市场、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培育扶持和保护各类服务业注册商标,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驰名商标、著名品牌。充分发挥服务名牌的凝聚效应,使一批品牌服务企业和品牌服务产品成为产业集聚、高新技术和招商引资平台,努力构筑我市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阵容的新优势,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提升经济综合素质和城市竞争力。 

        整合资源,协力推进现代服务业商标战略的有效实施。青岛服务业商标战略的科学规划和有效实施,需要政府公共资源的有效整合。建议青岛市推进实施商标战略领导小组,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发展局、质监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资源有效地协调起来,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把扶持工作引导好、落实好。目前质监局管名牌、工商局管驰名商标、商务局管商业企业,知识产权局管保护,需要设立市级商标战略领导和协调机构,整合政府有关部门资源,形成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和服务机制。要整合好社会资源,规范好中介组织的行为,使社会资源更有序地服务于企业商标战略工作,同时大力发挥好社会团体的作用,展开服务业商标战略推进工作的具体指导、咨询培训和宣传推广工作。 

        奖励到位,增强服务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工作的积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但目前,我市在驰名商标、知名品牌奖励政策上,存在重视制造业、轻视乃至忽视服务业的问题,被国家商标局认定的6件服务业驰名商标(分别是交运集团的“情满旅途”和“温馨巴士”,港务局的“诚纳四海”,航务二公司的“浇铸明天”,建设集团的“青建”,热电集团的“暖到家”服务品牌)奖励政策一直没有落实到位,而工业产品类的中国驰名商标基本都获得了政府奖励。鉴于我市服务业驰名商标、知名品牌建设发展不容乐观的状况,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将服务业与制造业平等对待甚至高看一眼,优先扶持服务业商标,尽快落实服务业驰名商标、知名品牌奖励政策。大力引导和扶持文化、餐饮、旅游、房地产和现代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金融企业,提升服务业商标意识,积极注册、运用服务商标,创建服务品牌。鼓励规模企业、特色企业以服务商标为纽带,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加盟经营等现代经营方式和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运作,促进我市服务业转型升级,从传统经营向现代品牌经营转变。进一步扶持发展信息、中介、科教、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商标品牌。鼓励企业引进国际标准、国际认证体系和国际品牌运作方式,创国际服务品牌。 

        组织培训,提升现代服务业争创驰名商标的专业水平。建议由青岛市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局牵头,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参与,组织现代服务业企业商标专业知识和驰名商标认定工作专业培训。聘请专家和青岛市认定驰名商标成功的服务企业代表,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全方位培训,并组织服务业到驰名商标认定成功的服务企业实地参观学习,在青岛市服务业中掀起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的热潮,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生动局面。 

        加强宣传,营造推进现代服务业商标战略的浓厚氛围。每年组织开展驰名商标、知名品牌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作用,进一步引导全市现代服务业企业强化商标法律意识,积极制定和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广大服务企业自觉运用商标策略参与市场竞争。充分发挥商标品牌协会、各有关行业协会、商标代理中介组织在商标品牌培育、宣传、保护、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推进商标战略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宣传和普及商标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界的商标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服务商标、爱护服务商标、发展服务商标的良好氛围。 

        重点培育,提高现代服务业争创驰名商标的工作质量。建议青岛市服务业发展局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共同按“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做好驰名商标、著名品牌的扶持工作,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商标管理,推动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提升服务的品位和品质及服务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对辖区内的优势产业、传统产业和有竞争潜力的服务企业,进行梳理排队,择优列入辖区品牌发展规划中的重点培育对象,依据企业发展和争创情况,适时调整争创梯队,区别不同层次、不同行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培育引导措施,建立起衔接紧、后劲足、实力强的驰(著)名商标创建梯队,保证重点目标、重点培育、重点突破,形成环环紧扣、层层递进的创建格局和工作态势。 

        辐射带动,倾力打造一批青岛现代服务业的品牌集群。充分发挥驰(著)名商标服务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驰(著)名商标服务企业的创建经验,树立现代服务行业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区域服务品牌经济的发展。组织知名中介机构开展驰(著)名商标企业驰(著)名商标的知识产权、品牌价值的评估,畅通企业使用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融资渠道,搭建青岛市商标交易平台,将其作为激励服务企业更好发展的动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信誉,提高服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品牌的含金量。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驰(著)名商标服务企业的推介宣传,并以驰(著)名商标服务企业为模板,带动全市服务企业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实现共同发展。鼓励驰(著)名商标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作用,以其资金、技术、服务和市场优势,引导中小企业为其配套,形成以驰(著)名商标企业为核心、相关中小企业分工合作的产业链,推动产业集聚和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带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倾情打造叫响全国的青岛现代服务品牌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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