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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日前,内蒙古海拉尔区旅游局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颁发的“草原之都”商标注册证书,这标志着海拉尔“草原之都”城市品牌历经四年的申报终于注册成功,“草原之都”城市品牌宣传用语也将受到法律保护。
海拉尔区作为呼伦贝尔市首府城市,依托中国最美的草原——呼伦贝尔草原,提出了“草原之都”城市定位。为保护作为城市宣传重要无形资产的城市品牌不被抢注,2005年海拉尔区旅游局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了注册“草原之都”城市品牌宣传用语的申请,经过四年多的等待“草原之都”商标注册终于获批。此次申请核定的“草原之都”商标的服务项目主要包括:室外广告、广告传播、货物展出、广告宣传版本的出版、无线电广告、电视广告、数据通讯网络上的在线广告、广告设计、广告策划等。
此次申报的成功将有助于海拉尔区打造城市品牌宣传口号、口径的统一,形成宣传合力,也将成为海拉尔区树立城市形象宣传品牌的强大助推力。(记者靳可、崔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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