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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 “337调查”,一向是“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关注的焦点。9月13日,本报记者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兴通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了解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近日就3家美国本土企业对这两家中国企业以专利侵权为由提起“337调查”发布初裁书,裁定中兴通讯与华为公司不构成专利侵权。有关专家认为,这样的结果,有利于国内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印证了知识产权就是竞争力的硬道理。同时也再次表明,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正在提升。
“这是我们继今年6月份在无线3G设备‘337调查’案中初裁获胜后的又一次胜诉。”中兴通讯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2012年7月24日,美国科技资产有限公司等3家美国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337调查”申请,指称美国进口以及美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部分无线消费电子设备及其组件侵犯了其拥有的美国专利权。2012年8月2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立案开始“337调查”,中兴通讯和华为公司成为此次“337调查”的对象企业。
“中兴通讯不仅已具有良好的专利布局,而且拥有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的专利权,还有大量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国际专利申请,因此可以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应诉。”面对来势汹汹的“337调查”,中兴通讯有关负责人并未惊慌失措,而是理智地拿出证据予以应对。华为公司也对此积极作出回应称,公司一贯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积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多年来一直以开放的心态,按照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来解决专利问题。
事实上,这两家率先“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成功的“秘诀”就是拥有数量、质量过人的知识产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今年上半年国内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排名前十的企业名单中,华为公司以898件发明专利授权量保持领先地位,中兴通讯以846件发明专利授权量位居第二名。“专利就是实力和竞争力,也是企业在面临纠纷之时的‘靠山’。”一位业界专家认为,在诸如新一代移动通信LTE、云计算、高性能通信服务器等通信技术前沿领域,中兴通讯和华为公司的专利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位居前列的,由此带来了企业较为强大的市场竞争实力。因此,在遭遇知识产权纠纷时也能充满自信,主动应诉,努力赢得胜利。
一直以来,“337调查”作为美国企业以知识产权来阻挠他国市场竞争对手的一种工具,一度曾经让很多中国企业“很受伤”。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与知识产权能力不断提升,数家中国企业都在遭遇美国企业提起的“337调查”中书写了中国企业完胜的记录。“这表明我国企业不仅应对国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迅速提高,而且也能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中应对自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曹新明教授认为,虽然此次中兴通讯与华为公司只是初裁胜利,最终的结局尚难预料,但是这客观反映了我国企业不断提升的知识产权水平和竞争实力,同时也给更多的企业增添了“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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