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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有效发明专利的支撑作用

发布时间:2011-1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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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突出强调了科技进步和创新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提出一个引人注目的新指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将从2010年的1.7件提高到3.3件。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明专利申请量反映的是创新主体的创新意识,发明专利授权量反应的是专利质量,而发明专利拥有量更多的是体现为专利的价值和市场的控制力。我国提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这项预期指标,目的就是引导我国创新主体由注重专利数量向注重专利质量转变,并体现有效专利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撑作用。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显示,国内发明专利中,维持时间超过5年的不足50%,超过10年的不足5%;而国外发明专利中,维持时间超过5年的有80%以上,超过10年的有23%以上。我国国内专利维持时间普遍较短,一方面反映出国内创新主体掌握的专利总体技术水平不高,核心专利少,另一方面也说明一些专利技术缺乏商业化应用的前景,无法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市场价值。

  近年来,辽宁省企事业单位十分注重自主创新,发明创造的热情和积极性日益高涨,发明专利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为全省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与国内其他地区比较,辽宁省在发明专利拥有量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与创新能力强的地区上还存在较大差距。
  “十二五”期间,辽宁省不仅要提升发明专利的研发、申请、授权质量和数量,而且要进一步加强专利产业化应用。重点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提高自主创新和运用水平。加快把辽宁省建设成为国家新型产业基地的步伐。以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升级为契机,激励自主创新,加快推动专利技术信息的传播运用,加快专利技术转化体系和投融资机制的建设,增强企业掌握和运用专利制度与专利资源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在优势领域和支柱产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大幅度提升全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例。
  二是推动构建科学的创新评价体系。要完善政府资助开发的科研成果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将专利等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评价体系、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考核体系,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运用情况纳入对教职员工、科研人员职称评定、晋升等的考核指标体系,增加知识产权在科研业绩中的权重。
  三是对市场前景好的专利给予适当资助。要充分发挥专利申请资助资金作用,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发明和重点技术项目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县所在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高新技术园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专利申请等,对专利权维持难、市场前景好的专利给予适当资助。
  在新形势下,辽宁省要在创新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再立新功,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作出贡献。(知识产权报 作者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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