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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企业需求完善制度建设,帮助中小企业海外维权

发布时间:2017-08-28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作者:赵建国
标签: 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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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拥有众多专利强企的韩国一直是“小身躯蕴含大能量”的典型。在全球经济舞台上的表现可圈可点。

  日前,记者赴韩国学习,在此期间,先后到韩国特许厅与韩国中小企业厅访问,韩国政府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令人印象深刻。

  在前不久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布的2016年度美国专利授权量企业排行榜上,韩国三星公司以5518件排名第2位,仅次于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韩国LG电子以2428件排名第7名。

  韩企何以在海外凭借专利所向披靡?记者了解到,三星、LG、现代、大宇等一批韩国企业,无不是依托知识产权实力与韩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才逐步走向国际市场,成为国际知名品牌。鼓励企业海外申请专利,加强对企业海外维权的支持,这是近年来韩国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体现。这一工作对于推动韩国贸易增长及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度筑牢保护根基

  从20世纪后期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国际知识产权竞争日益加剧。韩国政府越来越意识到科技发展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加快健全与完善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企业海内外维权力度,鼓励企业创新。为了实现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韩国政府还通过制定重点项目、简化申请以及审查流程及手续、与其他机构及国家开展合作、交流,以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在韩国近代历史上,20世纪50年代起,韩国大幅修订专利法,对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分别进行立法保护,同时还修订了商标法,完善了著作权法。

  为建立符合国际发展趋势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韩国于1980年5月4日加入巴黎公约,1984年8月10日加入《专利合作条约》(PCT条约),1988年3月加入布达佩斯条约,1995年1月1日加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2002年12月11日加入马德里协定。

  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上,韩国还积极与国际接轨,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相继对相关法律作了较大修订,基本完成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现代化建设,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96年制定了“著作权条约”及“音像制品条约”后,韩国于2000年1月12日重新修订了著作权法和《计算机程序保护法》。此外,在20世纪90年代,韩国制定了《防止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保护法》,积极推动新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立法,不断扩大和调整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进入21世纪,随着韩国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产业的飞速发展,韩国特许厅根据形势需要,2003年再次修订了《防止不正当竞争及商业秘密保护法》,对涉及域名及其他网上侵权行为作出规范。

  2001年,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贸易委员会制定了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及产业损害救济相关法律,赋予贸易委员会独立查处和打击进出口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权利。在专利法修订方面,韩国于2009年1月30日公布了新的专利法,并于同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次修订的重要特点就是简化流程、方便申请人。之后再次修订专利法,韩国现行专利法是2014年修订后的版本。

  着力维护企业权益

  韩国特许厅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49%的韩国企业认为,知识产权在海外被侵权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对知识产权疏于管理以及对有关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不够了解。而对于维权过程中的主要困难,22%的被调查企业反映,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人力资源不足,维权费用昂贵,难以承受:14.6%的被调查企业则反映在当地获取有关维权的法律咨询服务存在困难等。同时,94.4%的被调查企业呼吁韩国政府派遣知识产权专家到海外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问题。

  因此,针对这些问题,韩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提供诉讼费用援助,改组并扩大韩国特许厅下属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功能,组织专业法律咨询团,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与此同时,通过召开说明会、印制维权指南等形式,对海外投资企业以及有海外投资计划的企业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其海外维权意识。近年来,韩国又向海外派遣人员,设立知识产权咨询中心。韩国的这些措施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外,韩国还不断增加给予企业的海外诉讼费用补贴,2006年的预算为3亿韩元,从2008年开始,韩国专利厅决定将预算上调到50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近30亿元)。

  目前,韩国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已经形成以企业为主,政府、行业中介等非政府组织和驻外经商机构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从对相关国家的制度研究和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现状的调查等基础工作开始,到面向出口主导型企业和海外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宣传,再到维权一线的法律咨询与援助、费用补贴、侵权调查与查处等,已经形成了完整的系统,并且积累了海外维权的经验。

  韩国特许厅设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1997年,韩国特许厅便在其国际合作司设立了“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旨在加强韩国企业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该中心的主要业务包括:通过电话、网络或者直接来访接待有关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方面的咨询,并根据需要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服务;根据诉讼费补贴规定,具体负责审批向中小企业或者个人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审判及诉讼费援助业务;定期进行海外知识产权侵权现状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编辑成文字材料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和相关企业;研究知识产权侵权频繁发生国家的制度及救济方案,并发布各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另外,在韩国国内主要城市及海外主要贸易国家举办巡回说明会;如果由于其他国家不符合国际规则惯例或者法规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的发生,该中心可以通过外交渠道向对方转达韩国政府的立场。

  加大投入支持维权

  不仅设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专项援助基金、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还每年出台重要贸易伙伴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研究报告,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海外维权——这是韩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特色。

  近年来,随着海外对韩国企业技术实力与产品认知度的不断提升,韩国企业在海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机会也在与日俱增,韩国政府和民间团体采取了很多积极有效的措施帮助本国企业维权。

  在韩国政府看来,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当然是维护权利人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其次是防止不正当竞争;此外,保护知识产权也意味着维护权利人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反对市场垄断的权利。同时,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也包括从采购到销售整个环节的维权。

  在调查研究方面,韩国专利厅基本每年都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调查对象为分布在海外的韩资企业。调查显示,在海外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在维权过程中存在着诸如诉讼时间长、费用高、信息来源不畅等问题,使得中小企业难以积极应对,迫切需要政府部门的援助。

  在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措施上,韩国特许厅为了鼓励中小企业在海外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积极主动地进行维权,保护本国企业在海外的权益,于2006年公布了《关于为了保护海外产业财产权提供审判与诉讼费用补贴的规定》。这一项目的主要援助对象是有出口业务的韩国国内中小企业或者个人、在海外投资的中小企业与个人,韩国大企业的海外法人不属于援助范围。当这些企业或者个人的产业财产权在海外遭遇侵权时,韩国特许厅为其提供侵权调查费、审判及诉讼费等费用方面的补贴。具体援助项目包括:已在投资贸易国拥有的知识产权遭侵权时,侵权调查、审判及诉讼所需费用,韩国特许厅补贴不超过实际所需费用的70%,最高限额为3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5万元)。为了提高援助效果,从2007年起,韩国特许厅将最高限额提高到5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0万元)。同时,该项目还规定了补贴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由该项目的执行机关接受企业的申请,由韩国特许厅长官经咨询下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法律专家后,最终决定是否准予支付补贴。

  随着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韩国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速,无论是在法律制度建设还是知识产权的申请量、授权量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2016年,韩国提交的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到1.556万件,位列全球第5位。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海内外合法权益,凸显了韩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同时,由于韩国跻身知识产权强国行列,支撑经济实现了快速崛起,创造了令世界瞩目的“韩国奇迹”,其做法与经验,值得研究,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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