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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

发布时间:2014-07-08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作者:罗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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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湖北武汉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会上强调,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陶凯元指出,当前,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根本利益和国际竞争核心领域,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等要求,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期待和要求也越来越高,知识产权审判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陶凯元强调,要以创新理念、法治理念、市场理念和开放理念为指引,提升司法能力,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要强化司法审查在知识产权授权确权中的主导作用,促进授权确权行为规范化;要充分发挥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监督职能,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要增强查明事实和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的能力,大力推进诉讼诚信建设;要大力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司法能力,从实体、程序和实效上充分体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陶凯元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独特作用,促进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要重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善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条款和具体规定,处理好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的关系;要积极合理运用行为保全制度,及时有效保护权利人利益,提高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要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促进形成符合市场规律和满足权利保护要求的损害赔偿计算机制,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陶凯元要求,要强化审判指导,促进裁判标准统一,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试点,合理规划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公开,强化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勇于引领知识产权司法国际潮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形成,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国法院在国际知识产权舞台上的参与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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