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

点击展开全部

法律宝库

更多 >>

广东省开展知识产权融资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18 作者:
字号: +-
563
        继去年底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之后,近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9部门再次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实施细则》指出,将进一步深化全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在继续推进广州、东莞、顺德和南海等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选取若干条件成熟的高新区和专业镇,开展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将制定全省规范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为科学评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提供政策依据;将加快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培育和评估人才的培养,提高知识产权的评估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加快本土机构的扶持和培养,积极引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评估机构,加强粤港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实施细则》还规定,要引导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为企业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融资项目对接活动,定期在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聚集的地区举办知识产权融资项目推介会等,组织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企业、评估公司和融资企业参加,搭建知识产权项目融资的交流平台。(知识产权报 记者顾奇志  通讯员符丹萍广州报道)

评论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