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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知识产权制度之边境执法

发布时间:2017-03-10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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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措施主要集中在边境执法,保护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涉及主要部门包括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以及美国国土安全部下设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和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 

网站:www.usitc.gov 

ITC有权主动或根据原告申请对进口贸易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比如侵犯专利、注册商标/普通法商标、注册版权、注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商业外观、仿冒、虚假宣传或者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进行调查并作出决定,一般被称为337调查。 

337调查ITC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有关规定,针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开展调查,裁决是否侵权及有必要采取救济措施的一项准司法程序。 

337调查通常应当事人的申请发起,原则上也可由ITC自行发起。337调查虽然不是由司法机关负责,但其调查程序、调查方式与民事诉讼有许多相似之处。 

涉及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337调查案件85%以上是针对专利侵权行为,少数调查涉及注册商标侵权、版权侵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和外观设计侵权等行为。其他不公平竞争案件的类型包括普通法商标侵权、虚假指定原产地、仿冒、虚假广告、侵犯商业秘密、商业外观侵权、违反反垄断法、商标淡化以及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等。 

337调查的立案条件因涉案的不公平行为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侵犯注册知识产权的案件,申请人必须证明:1、申请人在美国具有与涉案知识产权有关的国内产业;2、被申请人有向美国进口涉案产品的行为;3、被申请人进口的产品侵犯了申请人在美国注册的知识产权。 

如涉案者的行为涉嫌其他不公平竞争,申请人除了需要证明被申请人有进口行为、存在国内产业、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不公平行为外,还需要证明:1、存在对美国产业的损害或损害威胁;2、阻止该产业的建立;3、限制或垄断美国境内的贸易和商业等。 

根据调查结果,若ITC认定被申请人违反337条款,可应申请人的请求,针对被申请人发布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或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发布普遍排除令(General Exclusion Order),禁止侵权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此外,ITC还可发布制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要求美国境内的批发商或零售商等停止销售相关侵权产品。 

美国海关负责执行与进口相关的排除令和临时排除令,由其判断相关进口产品是否落入ITC裁决中的侵权产品范围。尽管美国海关无权对是否侵权等实体问题发表意见,但在执行ITC签发的排除令时,海关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如果判断进口产品落入侵权产品范围,海关将阻止相关产品进入美国市场。通常情况下,在收到ITC的排除令通知后,海关将在《海关知识产权搜查通告(Customer'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earch)》上公布,由美国全境海关执行。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United State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 

CBP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是美国的边境执法机构。CBP对进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权采取禁止入境、扣留、扣押、没收和罚款等法定的执法措施。

网站:www.cbp.gov
咨询电话:562 980-3119, ext. 252
Email:ipr.helpdesk@dhs.gov 

■ CBP的被动执法措施 

1、收到ITC的扣押没收令后,CBP将实施扣押并通知被扣押财产的利益相关方,利益相关方可以在30天内申请获得救济,否则CBP将实施没收。发现被扣押财产不应被扣押的,CBP将解除扣押。 

2、收到ITC的排除令后,CBP将阻止涉案产品进入美国。进口商可以提前向CBP缴纳ITC规定的保证金来暂时豁免执行排除令。但是ITC的排除令最终生效后,CBP将继续执行排除令,进口商缴纳的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交给权利人,进口商需在30日内在CBP监督下出口或销毁进入美国的涉案产品。 

3、注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注册商标、版权权利人可以申请CBP执行美国法院发布的禁止进口或扣押令。 

■ CBP的主动执法措施 

1、注册商标(仅包括主簿注册)、注册版权、使用超过6个月的商号或商业风格(trade style)可以申请在CBP电子备案系统备案,备案之后CBP通过监控进口贸易,对于合理怀疑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商品采取扣留、扣押、没收,罚款等执法措施。产品被没收的,进口商可以申请获得救济。 

电子备案(https://iprr.cbp.gov):登录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如商标、版权的注册号,权利人的姓名、营业地址,被许可人的姓名和地址或者被许可公司的身份等等。权利人还可向CBP提供其知识产权相关的产品指南资料和培训等,以协助CBP发现侵权产品。另外,未注册版权还可以进行临时备案。 

那么,我们就以假冒商标为例,看一下CBP主动执法的流程:


假冒商标,是指与美国联邦主簿注册商标相同或实质上不可区分的商标。 

(1)扣留 

CBP对于合理怀疑带有假冒商标的物品可以扣留。 

(2)检查 

被扣留物品将被送交检查,自将被扣留物品送交检查开始,扣留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仍未放行的,被扣留物品将被视为禁止进入美国境内。 

(3)通知权利人 

自被扣留物品送交检查之日起,CBP应首先或至少在书面通知进口商的同时告知权利人有关被扣留物品的部分进口信息,以便权利人协助其确定被扣留物品是否带有假冒商标。部分进口信息包括:进口日期、进入港口、商品描述、商品数量、商品的原产国等。 

被扣留物品来源信息不明的,CBP也可以自被扣留物品送交检查之日起随时告知权利人被扣留物品及其零售包装上的信息,包括未经编辑的照片、图像或样本等,以便权利人协助其确定被扣留物品是否带有假冒商标。 

提供样本的,权利人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及时根据CBP的要求归还样本。来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系列号、生产日期、批次号、统一产品码等。 

(4)通知进口商 

自决定扣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CBP应书面通知进口商,以便进口商协助其确定被扣留物品是否带有假冒商标。CBP应告知进口商其可能已经事先通知权利人并告知了有关被扣留物品的部分进口信息。CBP还应告知进口商,如果进口商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能证明被扣留物品未带有假冒商标,CBP会告知权利人被扣留物品及其零售包装上的信息。自被扣留物品送交检查之日起,CBP将会告知进口商怀疑带有假冒商标商品及其零售包装上的信息,包括未经编辑的照片、图像或样本等,进口商应及时根据CBP的要求归还样本。 

(5)通知权利人 

进口商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能证明被扣留物品未带有假冒商标的,CBP会告知权利人被扣留物品及物品零售包装上的信息,以便权利人协助其确定被扣留物品是否带有假冒商标。 

(6)扣押 

自被扣留物品送交检查后在任何时候认定带有假冒商标的,CBP将扣押被扣留物品。 

(7)放行 

自被扣留物品送交检查后在任何时候认定未带有假冒商标的,CBP将放行被扣留物品。 

(8)通知权利人 

在扣押被扣留物品时,CBP还将通知权利人并在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告知权利人全部的进口信息,包括进口日期、进口港、生产商的地址和姓名等。经权利人申请,CBP还可以向权利人提供被扣押物品的照片、图像、样本以及零售包装等。提供样本的,权利人需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及时根据CBP的要求归还样本。 

(9)权利人同意进口 

权利人自收到扣押通知后,可以向进口商提供书面同意书,允许被扣押物品在消除假冒标志或进行其他适当处理后进入美国市场或出口。 

(10)进口商寻求救济 

物品被没收的,进口商可以请求获得救济或撤销没收。 

(11)销毁或者进行其他适当处理 

权利人未提供书面同意书的,被扣押物品将被没收销毁。如果认定该物品并非不安全或对健康构成损害并且权利人书面同意的,海关官员可以在消除假冒商标后交给有需要的任何联邦、州或地方政府机构或任何慈善机构。如果没收90日后,海关认定不存在上述需要的,可以将被没收物品进行公开拍卖。 

2、CBP对合理怀疑侵犯未备案的美国主簿注册的商标的行为(比如涉嫌非法买卖假冒商品或服务犯罪)也会采取执法措施,主要是扣留并转交相应的刑事调查机关,但这种情况很少,并非工作重点。 

■ CBP 在线举报系统 

(https://eallegations.cbp.gov/Home/Index2) 

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在线举报系统向CBP举报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CBP可能会将举报案件转交其他政府部门据此发起刑事调查。 

对生命或财产安全有紧迫性危险的话,还可拨打1-800-232-5378。 


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 
(United State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 

ICE 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内设的国土安全调查司(Homeland Security Investigations,HSI)负责对货物的跨境非法流动进行刑事调查,包括违反知识产权法律的货物。HSI 领导下的 IPR 中心(National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Coordination Center)与国内外知识产权调查机构合作,高效快速地处理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 

■ IPR 中心知识产权违法犯罪举报系统
(https://www.iprcenter.gov/referral/) 

任何人都可以向 IPR 中心举报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IPR 中心在收到举报后将迅速审查处理,发给 HSI 或合作的其他知识产权调查机构。 

Email:IPRCenter@dhs.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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