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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新的《动产担保法》规定无形财产

发布时间:2015-09-09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哥斯达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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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斯达黎加《动产担保法》建立了一个新的法律框架,拓宽了可质押的商品类别及其权利范围,增加了贷款的成功可能行。因此,无形财产,比如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贷款或者交易的担保。该法律还设立了一个动产登记处,此登记处包含公众可获得的数据管理文件,而这些文件由国家登记处动产司管理。设定了特定形式担保抵押的债权人需要在8月20日之前转入新的系统,以维持相对其他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性。 

        毫无疑问,无形财产,比如商标、专利、商业秘密以及软件或者数据库版权可以极具价值,尽管这个价值很难评估。比如,品牌与公司的名誉息息相关,品牌越知名,公司的名誉越好。事实上,有些公司的商标估计的价值比公司本身还要高。为了回应这样的挑战,其他的国家已经建立估价决定因素系统,这样无形财产就可以被最终用于担保。但是,哥斯达黎加没有这样类似的立法。 

        在评估无形财产价值之外,还有其他的问题出现。比如,有必要规范一下商标的一部分或者一个类别下的所有类似商标能否设定质押,因为如果质押被债权人实现,同一个商标上可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人,这样的结果会与现行法律产生冲突。而且,新法还应规定在版权的经济权利已经被质押的情况下,作者的精神权利在作者死后该如何处理。 

        为了避免类似这样的问题出现,作为基础的保证合同应该认真起草,全面规定质押的无形财产。 

        另外,合同各方还必须确保无形财产在哥斯达黎加取得了登记,而且债务人有权质押此等所有权。 

        因此,我们正在制定一部旨在提高贷款成功可能性的现代法律,通过赋予额外的贷款来源也可能会极大地造福小企业。但是,要想确保这个系统有效运行,还须增加明确性以解决现今存在的一些重要漏洞。(编译自lexolog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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