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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外媒体报道2009年4月8日, Uniloc Singapore Private和Uniloc USA出庭律师保罗·海耶斯(Paul Hayes)向联邦陪审团表示,微软窃取了两家原告的反盗版专利技术,应当支付逾5.58亿美元专利版权税。4月9日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罗得岛州联邦地方法院周一裁定,微软侵犯了反盗版软件开发商Uniloc公司一项专利,须赔偿后者3.88亿美元经济损失。该案牵涉微软的Windows XP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不牵涉Vista。 澳大利亚人瑞克·理查森(Ric Richardson)1990年代初获得了该案所涉及的专利。在微软承诺不会克隆其专利的情况下,理查森1993年向微软演示了其反盗版技术。但微软并没有信守承诺,克隆了理查森的专利。
2008年10月21日微软中国公司在中国实施针对盗版WindowsXP和Office办公软件的进行强制性验证,使用盗版软件用户将每小时显示黑屏等标志,相关用户的计算机将难以继续正常使用。这种频繁的强制性正版验证措施将导致相关计算机用户的计算机功能受到严重破坏和干扰,甚至造成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胡乱、数据丢失等恶劣后果。微软这种自我的正版软件保护措施,未经计算机用户同意,也没有经过国家司法机关授权,属于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黑客入侵”行为。
在2008年10月21日董正伟向公安部举报微软黑屏正版验证计划涉嫌犯罪、和向工商总局举报其滥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实施垄断经营后,微软公司并没有彻底停止所谓的“验证计划”,只是更改了黑屏提示,但是每几分钟、十几分钟一次的屏幕中央“盗版软件黑名单提示”对话框干扰了计算机系统的稳定使用,正在打字时会中断,必须用鼠标点击对话框后才会消失。这种频繁的“盗版软件黑名单”对话框提示是对计算机用户使用权益的“干扰和破坏”,是利用远程计算机系统操控广大计算机用户的非法操控用户计算机系统的违法行为,用户的隐私权、物权、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这表明微软所谓的“反盗版正版验证计划”实际上是非法盗取了美国Uniloc Singapore Private和Uniloc USA公司的“反盗版软件版权技术”,微软是最大的“盗版软件生产经营者”,并且利用这种侵权技术非法侵入用户计算机系统进行信息收集和干扰等“黑客”攻击行为。事实表明,微软是集最大盗版软件商和黑客行为于一身。微软的盗版侵权行为,远远大于“番茄花园”数量和规模,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和《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
2008年10月21日微软中国公司在中国实施针对盗版WindowsXP和Office办公软件的进行强制性验证,使用盗版软件用户将每小时显示黑屏等标志,相关用户的计算机将难以继续正常使用。这种频繁的强制性正版验证措施将导致相关计算机用户的计算机功能受到严重破坏和干扰,甚至造成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胡乱、数据丢失等恶劣后果。微软这种自我的正版软件保护措施,未经计算机用户同意,也没有经过国家司法机关授权,属于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的“黑客入侵”行为。
在2008年10月21日董正伟向公安部举报微软黑屏正版验证计划涉嫌犯罪、和向工商总局举报其滥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实施垄断经营后,微软公司并没有彻底停止所谓的“验证计划”,只是更改了黑屏提示,但是每几分钟、十几分钟一次的屏幕中央“盗版软件黑名单提示”对话框干扰了计算机系统的稳定使用,正在打字时会中断,必须用鼠标点击对话框后才会消失。这种频繁的“盗版软件黑名单”对话框提示是对计算机用户使用权益的“干扰和破坏”,是利用远程计算机系统操控广大计算机用户的非法操控用户计算机系统的违法行为,用户的隐私权、物权、信息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这表明微软所谓的“反盗版正版验证计划”实际上是非法盗取了美国Uniloc Singapore Private和Uniloc USA公司的“反盗版软件版权技术”,微软是最大的“盗版软件生产经营者”,并且利用这种侵权技术非法侵入用户计算机系统进行信息收集和干扰等“黑客”攻击行为。事实表明,微软是集最大盗版软件商和黑客行为于一身。微软的盗版侵权行为,远远大于“番茄花园”数量和规模,依据我国《著作权法》和《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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