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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论坛对生物盗版表示关注

发布时间:2010-01-14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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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生物多样性论坛对印度未能援引生物多样性公约(CBD)条款检查印度传统医药不断扩大的盗版事宜表示关注。
  生物多样性论坛称,根据森林与环境部的一份官方文件称,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和其他海外专利局每年授予2000多项与印度医药系统有关的专利。然而,森林与环境部没有使用生物多样性公约条款质疑生物盗版行为。
  在给森林与环境部长的信息中,论坛的主席S. Faizi称,森林与环境部对印度未能阻止大规模的生物盗版负有责任。生物多样性公约明确认识到生物多样性的国家主权权利,并规定了一个外国实体获取生物多样性的法定条件,也即获得该国事先明确同意、共同商定的条款和公平分享利益,违反这些规定就构成对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违背,除美国外(它不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成员国)。
  政府未能援引生物多样性公约条款反对该公约成员国的专利。相反,它追求把生物多样性作为一个全球资源的专利法律,与TRIPS规定相一致。“印度没有提起一个法律案件诉称纠纷中的生物多样性和相关知识是印度的主权国家资源以及这些资源被争议中的企业滥用。”
  制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的协调者Faizi先生称,印度代表团没有在任何一个大型生物多样性公约会议上提出印度生物多样性日益猖獗的盗版问题。此外,印度没有请求对这些没有采取立法、行政和政策手段请求公民和法人遵守生物多样性公约条款的缔约方的失败展开争论。目前印度还没有启动条约中所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编译自beta.thehin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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