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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氏食品公司(Kraft Heinz Company,以下简称亨氏公司)从一名发送钓鱼邮件的抢注域名者手中重新找回了域名,该纠纷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受理。
该域名(kraftheinz-company.com)于9月12日注册,被用于实施被告运行的网络钓鱼计划。
被告发送虚假的电子邮件购买来自亨氏公司的食物产品。
被告甚至以亨氏公司首席运营官的名义发送这些虚假邮件。
10月24日,亨氏公司向WIPO提起申诉。亨氏公司表示,由于被告域名与亨氏公司商标混淆性相似,所以被告不受法律保护,无权使用该域名,更不能利用该域名做出不诚信的行为。
被告并没有回应亨氏公司的指控。
亨氏公司持有美国授予的“Heinz”和“Kraft”文字商标。这两个商标组成为大众所熟知的“Kraft Heinz”亨氏品牌。
11月29日,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组委会成员琳达.布劳恩(Lynda Braun)将域名移交给亨氏公司。12月9日,该决定得以公布。
布劳恩表示,原告长时间使用“Kraft Heinz”商标,持有该商标权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争议域名与其商标混淆性相似。
此外,布劳恩提到,网络钓鱼计划并非善意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布劳恩判决被告的域名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权利使用该域名。
布劳恩认为网络钓鱼计划非常明显地破坏了原告的商业活动、欺骗了消费者并且通过未经授权让被告与原告的“Kraft Heinz”商标产生关联而利用原告的声誉。
(编译自trademarksandbrandsonline)
该域名(kraftheinz-company.com)于9月12日注册,被用于实施被告运行的网络钓鱼计划。
被告发送虚假的电子邮件购买来自亨氏公司的食物产品。
被告甚至以亨氏公司首席运营官的名义发送这些虚假邮件。
10月24日,亨氏公司向WIPO提起申诉。亨氏公司表示,由于被告域名与亨氏公司商标混淆性相似,所以被告不受法律保护,无权使用该域名,更不能利用该域名做出不诚信的行为。
被告并没有回应亨氏公司的指控。
亨氏公司持有美国授予的“Heinz”和“Kraft”文字商标。这两个商标组成为大众所熟知的“Kraft Heinz”亨氏品牌。
11月29日,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组委会成员琳达.布劳恩(Lynda Braun)将域名移交给亨氏公司。12月9日,该决定得以公布。
布劳恩表示,原告长时间使用“Kraft Heinz”商标,持有该商标权是毋庸置疑的,而且争议域名与其商标混淆性相似。
此外,布劳恩提到,网络钓鱼计划并非善意为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布劳恩判决被告的域名不受法律保护,没有权利使用该域名。
布劳恩认为网络钓鱼计划非常明显地破坏了原告的商业活动、欺骗了消费者并且通过未经授权让被告与原告的“Kraft Heinz”商标产生关联而利用原告的声誉。
(编译自trademarksandbrands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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