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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网站报道,自英国政府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及唱片业协会于2008年签署具有突破意义的谅解备忘录以来,英国有关网络著作权的争论和拟定措施都备受外界关注。近日,英国政府公布由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以及文化、传媒和体育部联合草拟的针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数字经济议案》,若该议案获得国会通过,个体网络服务提供商(ISPs)将负有对被控侵权用户施加惩罚措施的强制性义务。
根据议案,一旦著作权人在网络上发现侵权文件,便可向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交著作权侵权报告,随后提供商应对非法共享文件者采取从警告通知到最后停网的逐级递增的惩罚方式。代表网络服务提供商利益的英国企业联合会表示,政府应对网络非法共享的相关建议有些“过虑”。英国网络提供商协会(ISPA)秘书长尼古拉斯则称,尽管政府相关立法措施迅速跟进,但对于解决深层问题却是无济于事。与其盲目一味地关注于执法问题,不如就如何改革许可权框架征询权利持有人的意见,从而使消费者以合理的按需方式在网络上获取受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文件。
此外,该议案还涉及改进著作权许可体制以及“解禁”大量无法确定权利人的无署名作品。鉴于英国大选最迟将于2010年6月举行,业内人士认为英国政府目前不会在相关立法程序上有大的举动。(任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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