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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希望统一商业秘密保护

发布时间:2014-02-28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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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一份提案,希望“就保护未披露的专业知识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避免其被非法获取、使用和披露”制定一份指令。该提案反映了商业秘密在国际上的日趋重要性及人们对商业秘密保护的关注。

  企业一直在研究和提出秘密的专门知识来保持自己的竞争力。目前,这种秘密的专业知识被窃取仍然对商业投资和知识产权带来严重威胁。近期来自欧盟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显示,欧盟各成员国的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参差不齐。这种保护不均的现状会打击企业开展跨境研究和知识交流的积极性,因为缺少统一性使企业对分享信息十分谨慎,特别是在研发领域。而上述提案中提出的法规将寻求设立能够确保对秘密专业知识遭侵占和滥用的情况给予充分法律救济的统一机制,从而鼓励企业在各成员国跨境从事创新活动。

  作为商业秘密受到该指令保护的信息应符合以下几点:(1)该信息必须为秘密的;(2)必须因其是保密的而具有商业价值;(3)该信息所有者必须已采取合理措施保证信息的机密性。这一定义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对“未披露信息”的定义。指令还提出,未取得商业秘密所有者的许可是取得、使用和披露商业秘密构成非法行为的关键要素。

  指令还规定了商业秘密所有者所能使用的措施、程序和救济。这些措施包括在法庭诉讼中向司法机关提供保护商业秘密机密性的机制,以及对侵权产品颁布初步禁令和采取防范扣押。当颁布这些禁令或纠正措施时,司法机关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商业秘密的价值、用户保护信息机密性的举措、侵权者的行为、非法披露造成的后果以及双方、第三方及公众的合法权益等。对这些非法行为的救济还包括向商业秘密所有者给予损害赔偿金。

  欧盟委员会希望,统一欧盟境内的商业秘密保护将有助于各行各业的大中小型企业继续开展研发、创新和合作。欧盟委员会的上述提案接下来将被递交给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进行审议才能作为一项指令被通过。(编译自monda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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