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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欧洲议会内有关《欧盟版权指令》(European Union Copyright Directive)新草案的立场分歧极大,以至于将于10月举行投票的折中办法似乎不太可能实施。反对为出版商制定新式版权以及对互联网中间商为用户上传内容所承担的责任作出重大调整的人对近日在布鲁塞尔取得的进展感到恐慌。
报告员阿克塞尔.沃斯(Axel Voss)认为,拯救互联网版权和出版商以及“打击假新闻”是此次版权审查的目的。在7月13日欧洲议会司法委员会交流意见后,沃斯告诉《知识产权观察》(Intellectual Property Watch)称,他想“防止版权因为漏洞太多而不复存在”。
在司法委员会计划于10月10日投票前,沃斯不得不对近1000项修订达成妥协。
沃斯是欧洲议会中的欧洲人民党(EPP)议员,最近刚接管特蕾莎.卡奇亚(Theresa Comodini Cachia)议员的文件,后者当选了马耳他议会议员。自接手后,关于审查的一些热点话题在立场上就出现了突然转变,例如第11条(附属版权)以及第13条(中间商的新许可和监督义务)。
欧洲议会唯一一位海盗党议员茱莉亚.雷达(Julia Reda)称,“卡奇亚的报告草案尽管与关注未来的版权政策大相径庭,但我还是想尽力达成妥协,实现方案平衡。”卡奇亚已经删除了出版商附属版权的条款并限制了第13条中的责任条款。
7月5日,EPP发布了新的共同立场——EPP“支持重新评估涉及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的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制定适用于整个创造性过程的尽职调查和注意义务”。因此,“储存并提供用户上传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获取途径,并与被许可的在线内容服务竞争的平台应对其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负责,而且应与权利人签订许可协议。”
与当前《电子商务指令》的第14条刚好相反,新立法中的信息社会服务提供商要承担责任。沃斯称,“我们试图区分主动和被动的服务提供商。”第14条还规定,那些积极促进内容供应的人也要承担责任。
意大利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协会代表伊诺森.真纳(Innocenzo Genna)对该规定的范畴之大感到惊讶。他说,“这产生的影响可能比人们预计的还要大,它会盯上每位云提供商,包括所有ISP。令人十分不安的是,甚至合法内容也将会产生这些结果。”
真纳称,“影响会非常大”,并确信“这将导致市场变得集中化”。
从用户的角度跟踪版权审查的欧洲数字权利组织(EDRi)谴责了此次投票,认为过滤和监督意味着文化委员会“决定丢弃全部理性并提议与现有的在线内容监督法律相矛盾的措施。它们还与欧盟最高法院的网络信息过滤判决相冲突”。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曾数次判决连续的监督和过滤是违宪行为。
雷达解释称,过滤受版权保护的内容的义务意味着践踏版权法所允许的使用。依法获得的内容会被过滤,过滤器不能识别版权例外等适用的情况。EDRi指出,已经支付私人复制税款的用户将不得不再次支付许可费用。
最后,雷达对垄断影响提出警告。她说,“内容身份(Content ID)系统等版权过滤器将成为事实上的标准。小型提供商将被迫从已成为立法关注对象的谷歌购买。”另外,Content ID是用于音乐的,因此印刷材料的系统目前并不存在。
谷歌也可能成为受其他争议性段落(关于附属版权段落)影响最小的一方。沃斯称,“我们支持附属版权”,并建议特殊新闻出版商版权将有利于提供高质量新闻。许多人质疑这些版权条款是否会有效果。
在德国,谷歌从大型出版商处获得了唯一的免费许可。在争取国家附属版权后,这些大型出版商并未准备好失去谷歌新闻的流量。最终,涉及小型竞争者必须付费但大型公司(即法案针对的目标)不包括在内是否合法的一起案件被诉至柏林法院。
雷达在司法委员会辩论中指出,对这些批评立场的支持来自欧洲的知识产权学术界。他们对于一些提议的负面影响和违宪性提出了警告。
沃斯尽力消除他们的担忧。他告诉《知识产权观察》称,“我们当然不想针对小型提供商或初创企业或创新公司。数字领域存在差异极大的商业模式,如果欧洲ISP协会(EuroISPA)发现有问题出现,我会鼓励他们跟我谈论,这样我们才能有机会找到解决方案。”事实上,EuroISPA在2017年早些时候就发布了一项研究质疑草案条款。
在使用需要进一步开发的内容过滤系统时如何维护用户权利?面对该问题沃斯回答到,“我还没有解决该问题的方案。我会找出技术上可行的方案。”他说,提议并非通过过滤工具来“深度分析全部内容”。
新版权指令并非“要涵盖一切事情,但我们依然需要让更大的平台支付合理费用。”有关未来措施方面,沃斯认为10月举行投票可能时间太紧了。
EDRi专家对于早前三方谈判中闭门会谈的实质性决定深感担忧,警告称具有争议性的指令或因各方施压快速通过。三方谈判是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达成立法文件协议程序的一部分。EDRi执行理事乔.麦克纳米(Joe McNamee)称,鉴于版权是一个吸引许多游说工作的领域,特派员艾米丽.欧瑞利(Emily O’Reilly)关于增加三方谈判程序透明度的呼吁应该被尊重。
(编译自ip-watch)
报告员阿克塞尔.沃斯(Axel Voss)认为,拯救互联网版权和出版商以及“打击假新闻”是此次版权审查的目的。在7月13日欧洲议会司法委员会交流意见后,沃斯告诉《知识产权观察》(Intellectual Property Watch)称,他想“防止版权因为漏洞太多而不复存在”。
在司法委员会计划于10月10日投票前,沃斯不得不对近1000项修订达成妥协。
沃斯是欧洲议会中的欧洲人民党(EPP)议员,最近刚接管特蕾莎.卡奇亚(Theresa Comodini Cachia)议员的文件,后者当选了马耳他议会议员。自接手后,关于审查的一些热点话题在立场上就出现了突然转变,例如第11条(附属版权)以及第13条(中间商的新许可和监督义务)。
欧洲议会唯一一位海盗党议员茱莉亚.雷达(Julia Reda)称,“卡奇亚的报告草案尽管与关注未来的版权政策大相径庭,但我还是想尽力达成妥协,实现方案平衡。”卡奇亚已经删除了出版商附属版权的条款并限制了第13条中的责任条款。
7月5日,EPP发布了新的共同立场——EPP“支持重新评估涉及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的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制定适用于整个创造性过程的尽职调查和注意义务”。因此,“储存并提供用户上传的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获取途径,并与被许可的在线内容服务竞争的平台应对其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内容负责,而且应与权利人签订许可协议。”
与当前《电子商务指令》的第14条刚好相反,新立法中的信息社会服务提供商要承担责任。沃斯称,“我们试图区分主动和被动的服务提供商。”第14条还规定,那些积极促进内容供应的人也要承担责任。
意大利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协会代表伊诺森.真纳(Innocenzo Genna)对该规定的范畴之大感到惊讶。他说,“这产生的影响可能比人们预计的还要大,它会盯上每位云提供商,包括所有ISP。令人十分不安的是,甚至合法内容也将会产生这些结果。”
真纳称,“影响会非常大”,并确信“这将导致市场变得集中化”。
从用户的角度跟踪版权审查的欧洲数字权利组织(EDRi)谴责了此次投票,认为过滤和监督意味着文化委员会“决定丢弃全部理性并提议与现有的在线内容监督法律相矛盾的措施。它们还与欧盟最高法院的网络信息过滤判决相冲突”。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曾数次判决连续的监督和过滤是违宪行为。
雷达解释称,过滤受版权保护的内容的义务意味着践踏版权法所允许的使用。依法获得的内容会被过滤,过滤器不能识别版权例外等适用的情况。EDRi指出,已经支付私人复制税款的用户将不得不再次支付许可费用。
最后,雷达对垄断影响提出警告。她说,“内容身份(Content ID)系统等版权过滤器将成为事实上的标准。小型提供商将被迫从已成为立法关注对象的谷歌购买。”另外,Content ID是用于音乐的,因此印刷材料的系统目前并不存在。
谷歌也可能成为受其他争议性段落(关于附属版权段落)影响最小的一方。沃斯称,“我们支持附属版权”,并建议特殊新闻出版商版权将有利于提供高质量新闻。许多人质疑这些版权条款是否会有效果。
在德国,谷歌从大型出版商处获得了唯一的免费许可。在争取国家附属版权后,这些大型出版商并未准备好失去谷歌新闻的流量。最终,涉及小型竞争者必须付费但大型公司(即法案针对的目标)不包括在内是否合法的一起案件被诉至柏林法院。
雷达在司法委员会辩论中指出,对这些批评立场的支持来自欧洲的知识产权学术界。他们对于一些提议的负面影响和违宪性提出了警告。
沃斯尽力消除他们的担忧。他告诉《知识产权观察》称,“我们当然不想针对小型提供商或初创企业或创新公司。数字领域存在差异极大的商业模式,如果欧洲ISP协会(EuroISPA)发现有问题出现,我会鼓励他们跟我谈论,这样我们才能有机会找到解决方案。”事实上,EuroISPA在2017年早些时候就发布了一项研究质疑草案条款。
在使用需要进一步开发的内容过滤系统时如何维护用户权利?面对该问题沃斯回答到,“我还没有解决该问题的方案。我会找出技术上可行的方案。”他说,提议并非通过过滤工具来“深度分析全部内容”。
新版权指令并非“要涵盖一切事情,但我们依然需要让更大的平台支付合理费用。”有关未来措施方面,沃斯认为10月举行投票可能时间太紧了。
EDRi专家对于早前三方谈判中闭门会谈的实质性决定深感担忧,警告称具有争议性的指令或因各方施压快速通过。三方谈判是欧盟委员会、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达成立法文件协议程序的一部分。EDRi执行理事乔.麦克纳米(Joe McNamee)称,鉴于版权是一个吸引许多游说工作的领域,特派员艾米丽.欧瑞利(Emily O’Reilly)关于增加三方谈判程序透明度的呼吁应该被尊重。
(编译自ip-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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