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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熊猫》版权侵权案结案 杰米.戈登获刑2年

发布时间:2017-05-12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作者:
标签: 功夫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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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漫画家杰米.戈登(Jayme Gordon)因电信诈骗罪和伪证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该案件始于电影《功夫熊猫》(Kung Fu Panda)的版权纠纷。

2016年11月,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判定戈登犯有7项诈骗罪和伪证罪。

5月3日,戈登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300万美元罚金。

《功夫熊猫》于2008年上映,主要讲述了一只梦想成为功夫大师的熊猫。

2011年,戈登向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版权侵权诉讼,称《功夫熊猫》的人物和故事都是基于他向梦工厂动画公司(DreamWorks Animation)提交的图画和故事创意。


戈登表示,1989年至2000年,他向梦工厂动画提交他的提议,但是遭到拒绝。1999年至2000年间,戈登在美国版权办公室注册了名为《杰米.戈登熊猫力量》(Jamie Gordon’s Panda Power)的图画。

之后,在戈登向梦工厂动画提起的版权侵权诉讼中,戈登要求后者支付1200万美元来和解。

在诉讼过程中,梦工厂花费了300万美元的诉讼费。

根据政府公诉书,很明显,戈登在2011年12月向梦工厂提出的民事证词中做了虚假声明。

在诉讼中,戈登还删除了被要求出示的电脑上的证据,并且“伪造并倒填与《功夫熊猫》人物相似的人物绘画的完成日期”。

2015年,政府公诉书被下达。

经过两年半的审理,戈登2013年同意撤销对梦工厂提起的版权侵权诉讼。

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的审判长帕蒂.赛瑞斯(Patti Saris)对戈登作出判决。

(编译自worldip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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